维权工人吴贵军被控“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第三次开庭审理

2014年05月13日

5月12日,深圳迪威信工厂维权工人吴贵军被控“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控辩双方就控方呈交的一份证人证言进行了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但证人当庭“翻证”,指在根本不认识吴贵军,更无法确认吴贵军就是去年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者。

声援者在法庭门口要求释放吴贵军

吴贵军的代理律师庞琨称,这次开庭主要是由于检察院方面向法庭呈交了一份新的证据。这份原迪威信厂工人的证言显示,吴贵军曾于2013年5月23日参与组织了迪威信厂工人进行了游行示威行动。

但在交叉询问的环节,这名证人却称自己在去年5月23日时根本不认识吴贵军,也无法确认到庭的被告吴贵军就是当天游行示威的组织者。他称,只记得当时一个体态比吴贵军要胖、戴眼镜的人组织工人进行了游行示威行动,根本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

在质证结束时,庞琨律师建议合议庭以证人出庭作证时的证言为准,而对检察院提供的证言不予采信。并鉴于吴贵军已在看守所被拘留近一年,他建议合议庭考虑予以吴贵军取保候审。

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宣布休庭,吴贵军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离开法庭。

庭审当天,吴贵军的妻子周玉芝,多名工友及劳工组织的工作人员到场声援。庭审结束后,吴贵军的声援者在法院门口举起了要求释放吴贵军的横幅。

现场有声援者评论道:“这是一场极其荒谬的审判。吴贵军根本就是无罪的,检察院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罪。可他就这样被关了整整一年!”

吴贵军的代理律师庞琨表示,检察院提供的这份证据非常可笑。他同时也表示,如果法官是懂法律的话,应该不会采信这份证据。

吴贵军现年41岁,2004年进入深圳迪威信家具用品厂工作。2013年厂方为降低成本,逐步将深圳工厂搬往惠州,工人要求厂方在遗散时进行合理补偿,吴贵军被推举为代表与厂方交涉。2013年5月7日,工人为阻止工厂把最后的机器搬走,开始罢工,并到市政府请愿,要求老板对工人的处理作出交代。5月23日,300名工人往市政府请愿途中被警方围堵,20多名工人被拘留13至37天,而吴贵军则因被控“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关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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