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权益谁保护?透析广东安加鞋厂女工中毒事件

2002年07月14日

来自贵州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27名打工妹由於曾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的台资企业安加鞋厂打过工而有可能正己烷中毒,有的已经面临瘫痪的危险。

今年6月25日,一封寄到广东省妇联的投诉信使这些女工的悲惨命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政府部门和媒体的强力干预下,她们被接到了广东省职防院里接受治疗,安加鞋厂的负责人也在事件发生后承认负有责任,愿意拿出100万元用於这些中毒女工的治疗。

“安加事件”逐步得到解决的同时,“安加现象”也浮出了水面。事实上,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批劳动密集型的三资和外资企业里工作的工人,特别是大批外来打工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十分严重。

千里追寻中毒打工妹

6月25日,广东省妇联接到一封来自四川的投诉信,投诉人张科贵说东莞安加鞋厂有10多名工人得了职业病,有的已经瘫痪,他的妻子王崇凤就是其中一个,腿已经肿到膝盖,很快也会瘫痪。张科贵留下了王崇凤的宿舍电话。当广东省妇联费尽周折找到王崇凤时,发现情况比想象的还要严重。王崇凤和一个叫蒋冬梅的女工都可以初步确定为正己烷中毒,还有更多的女工在出现同样的情况后或者被辞退、或者自己辞职,先后离开工厂返回了家乡。

6月27日上午8时,广东省妇联会同省卫生厅、职防院、卫生监督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前往东莞安加鞋厂执法检查。到下午4时许,厂方才把王崇凤、蒋冬梅等9名女工叫来。但事实上除王、蒋二人外,其余7人均不是从事刷胶的。女工们悄悄地向检查组反映,刷胶组现有8名女工,其中6人出现手脚麻木症状,此前还有4名女工已返乡。

检查组严肃要求厂方合作,将厂里的中毒工人送去治疗,还要求厂里提供她们的家庭住址,以便尽快找回检查、治疗。工厂随后提供了一份4人名单。

6月28日,安加鞋厂将厂里的8名女工送到广东省职防院检查,结果5人须留院治疗。

在广东众多媒体的全力协助下,搜寻剩余中毒女工的行动全面展开。由於这些女工大多来自边远省份、偏僻乡村,搜寻工作十分困难。

7月8日下午5时45分,在乡妇联主席张志兰的陪伴下,来自贵州习水县二里乡的王春花、许德美和许德群在众人的搀扶下出现在广州火车站。许德美的病情最严重,需要搀扶才能行动,而25岁的许德群因治病已经一贫如洗,身上的衣服是贵州省妇联的同志送的,路上20元饭钱是向张志兰借的。

到7月10日止,先后有13名中毒女工被发现,并被接到广东接受治疗。

7月11日,广东省职防院的主任医师杨爱初带著一个9人小组在安加鞋厂为近百名女工体检,又有14名女工检查出了正己烷中毒症状。

面对新华社记者,工厂总经理周佑俊承认工厂和管理者对这次中毒事件负有责任。他已经派出一位厂方人员前往湖北孝感地区寻找患病女工,将把她们接回来医治,同时向从1992年起在这个厂打过工后离厂回乡的工人发信,希望她们回来体检。他表示,愿意拿出100万元用於这些中毒女工的治疗。

“安加现象”浮出水面

东莞市是我国著名的“民工城市”,在这个户籍人口仅有154万人的城市里,在公安部门登记的外来人口达458万人,实际外来务工人员超过600万人。

就在“安加事件”逐步得到解决的时候,有人尖锐地指出,值得关注的不止是这次中毒事件,而是掩藏在事件背后的“安加现象”――众多的劳动者,特别是大批外来打工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事实上,安加鞋厂的生产环境还不是行业中最恶劣的,也不只有制鞋业的生产环境会对工人造成伤害。

来自重庆市万州区赶场乡祝家村四组的农民工马开琼在黄氏富华饰物有限公司电镀部工作了8年,因长期接触三氯乙烯物品感染,中毒致急性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并发门静脉炎、急性肾功能衰竭,一个月前死亡。

前不久,中山市小榄镇骏利喷漆厂5名打工妹相继苯中毒,被误诊为贫血后遭到工厂解雇,后经多方医治无效的两名打工妹被家人送到广州医治后才确诊为苯中毒。

广东省卫生厅的调查表明,佛山、深圳、江门和惠州等外来工比较集中的地市,普遍存在有章不循、地方领导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化学品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有的企业使用的化学品不标明化学成份、毒性和防护等说明,只用代号来代替。本来就没有劳动保护意识的外来工,常常在不知不觉中身体受损乃至中毒,有的人甚至中毒身亡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的人竟然把中毒当作感冒、头痛、贫血等病来治疗。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长黄汉林介绍:从1987年广东省颁布劳动安全条例后,职业病发生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1997年以来,职业病发生率再度上升,每年收到的投诉信至少有60封,像“安加事件”这样的案例每年都有好几宗,东莞、南海、顺德等地均发生过类似事件。

问题随著广东的经济转型而变得愈加严重。黄汉林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广东的职业病70%为重金属中毒,1989年时有机溶剂中毒占职业病的比例只有2.5%,2001年上升到80%,整体情况与发达国家相似。伴随著工业生产高速发展的是,新职业病种类也在迅速增加,去年新发现了11种,今年又发现了13种,如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铣氨等溶剂中毒;中毒行业也在扩展,电子、五金电镀、制鞋、印刷、宝石加工等行业都发现了职业病的发生,连以前较少发生职业病的制衣业也因为化学品的使用而发现了职业病。

同以往发生的案例相比,安加鞋厂的女工还算幸运。到目前为止,周佑俊的态度还是积极的,很快配合救助行动,提供员工名单,同意提供治疗、支付工资、支付赔偿。更多的打工者在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只会被工厂迅速抛弃,甚至连自己可以索要赔偿都不知道。

工人懵懂:企业难辞其咎

在这起事故中,20多名打工妹对自身权益的懵懂让我们惊讶。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部吴地球痛心疾首地说,这些来自偏远省区的女孩子大多虽是初中毕业,但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在工作的时候很多不戴防护用品,生病后又不知道是职业病,不知道可以向厂方索要赔偿。甚至个别人在知道自己是得了职业病后都不知道去专业医院检查。

18岁的打工妹许德美在安加鞋厂打工半年,一直在刷棉组。上班后不久,就感到手脚麻木无力、头晕、吃不下饭,两次在岗位上晕过去。她以为是自己身体的原因,今年6月1日被两个老乡扶回来。一个月过去了,许德美四处求医,病情却日益加重,不但工钱全部成了医疗费,还贴了4000元。

这种无知背后凸显的是企业对打工者权益的漠视。安加鞋厂使用的胶水罐上并没有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标明胶水成份及成份危害性和急救处理的方法。根据规定,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安加鞋厂一厂2楼车间没有通风渠和抽风机,加温隔层处也没有排气管道,有毒、无毒作业场所混在同一车间内。员工所戴的胶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厂方负责人周佑俊辩解说,他并不知道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也不知道胶水里含有有毒物质以及16岁―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能想象一个有10年历史,通过了ISO9001认证,产品销售到欧美地区的鞋厂负责人会对“职业病”一无所知。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病院长黄汉林的话说,这种职业病事故完全是“人祸”,是企业主的漠视、冷淡造成了对工人的伤害。

中山大学法律系教师、律师黄巧燕针对此事指出,长期以来,一些外资企业往往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作为投资中国的重要原因,并在投资过程中忽视中国劳工的合法权益,以此谋取暴利。随著中国改革进程的加快,特别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条道路已经行不通了。

周佑俊现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同我们的谈话中,“不重视工人权益保护已经让我吃够苦头了”成了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由於中毒事件曝光,很多客户取消了订单,美国的几个大客户要求他8月1日前往洛杉矶和拉斯维加斯作事件的有关陈述。周佑俊说,我没有想到一场职业病对我的鞋厂造成致命的后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很多在东莞开厂的台湾同行觉悟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今天不做,明天就会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权益保护:政府监管不能缺位

“安加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各社会团体和政府机关因为事件处理迅速、妥当而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评价。但中毒给20多名甚至更多的打工妹带来的生理、心理上挥之不去的阴影不应当只换来这些效果,“安加现象”应该唤醒全社会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对职业病不能只停留在救治的层面,政府应更多地思考如何建立一套严格、高效的职业病预防机制。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说,早在上世纪70年代,《广东省劳动卫生安全条例》就对职业病的预防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即凡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有毒、有害物质时,设计的同时要考虑卫生设施,施工建设的同时要落实预防设施,使用的同时要启动预防职业病的设施。但一直以来,几乎没有人对这个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主管工业,企业的经贸委不够重视,在审批企业时很少考虑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内容,卫生部门在企业投产后再进行整改成本很大;各基层的市县政府不够重视,卫生部门的很多举措难以具体落实,有关条例也就容易成为空文;主管工程建设的建设厅也不太重视。

冯鎏祥举例说,《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在讨论广东惠州一个投资数以亿计的大工程时,居然没有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这个项目有毒气体很多),当时,卫生厅参加讨论的同志提出立项意见却遭到拒绝,最后出示《职业病防治法》,省有关方面才同意加上有关项目方案。他说,这么重要的国家建设项目对待职业病预防尚且如此,那遍布广东的外资中小型企业的状况就可想而知了。

2000年,广东省政府曾组织有关部门对江门、佛山、南海、深圳和惠州等地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当时仅南海平洲一个地方就有大大小小的鞋厂500多家,其中大部份没有合法证照。调查组到达时,大部份的厂家关门了,而剩余的厂家中也几乎没有任何对职业病防护的有效措施。一些“黑心”的企业主经常是一年半载就换一批工人,主要是避免工作时有工人职业病发作,有些则在工人稍有职业病症状时就予以解雇。从这个调查来看,各地政府应该说对发生在身边的各类职业伤害都有所了解,只是眼前经济利益的短视行为使他们“忽略”了职业病对民工带来的长久伤害。

《职业病防治法》起草的主要专家之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指出,这部新实施的法律是今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根基,职业病的预防首先要从做好这部法的广泛宣传开始。各级领导,各政府有关部门,工程及企业的审批部门应当真正重视《职业病防治法》,重新认识职业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加入世贸:劳动者维权不容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在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等市的工业企业中,三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0%,1568万从业人员中外来劳动力占到1000多万人。广东省社科院的一位专家指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些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机遇,还有挑战。它们不仅要在经济层面上同国际接轨,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也要同国际接轨。否则不但会受到当地政府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也是“国际惯例”所不能允许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副主任方斌指出,“安加现象”表明,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监管不力,不履行法定职责;立法步伐落后,缺乏与《劳动法》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给劳动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地方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上面临很多困难,难以发挥作用,这些问题是目前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

“安加事件”又一次敲响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警钟,我们不希望这钟声随著事件的平息而消失,更不希望直到发生另一起类似的事件才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警钟既然已经敲响,它就应当长鸣不息!

转自人民网

20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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