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太太的陪嫁“赎”回了档案

2002年11月21日

为什么扣我的档案?

■同病相伶

□晓光

  我走进G厂财务科,将厚厚一沓人民币放在桌上―――我是来“赎买”自己的档案的。

  和王熙毅一样,我同样遇到了档案被扣的问题――自1997年底我离开这家企业之后,档案就一直被尘封於劳动人事科的铁柜里。一晃将近5年。

  1997年10月,正在G厂党委宣传部工作的我突然接到通知:由於机构改革,时年22岁、刚刚大学毕业的我被“精简”了。

  我愤然离去,辗转於人才交流会和职介所之间,最终在一家媒体求得了一席之地。

  人虽离去,我的档案却被留在厂里。我需要交近1万元的“培养费”及“违约金”,才能将这个记录著我成长历程的牛皮纸袋换走。5年前,这笔钱相当于我近10个月的工资――我根本拿不出来。

  我只能“轻装”工作了。但我担心自己的社会保险。因为在当时,交纳保险金和档案还有一定的联系。

  今年5月,我却不得不索要自己的档案。一方面,我现在的报社要求统一存档;另一方面,我的婚期已近―――没有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未婚证明,我连老婆都没法娶。

  我来到G厂负责出具婚姻证明的行政科,想碰碰运气,先把证明开出来再说。但一位负责的女同志表现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要么先转档案,要么别结婚!”而负责保管我的档案的劳人科,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

  我咨询了一位律师,希望能就此提起劳动仲裁。但包括女友的父母在内的所有身边的人,都不支持我去打这个官司。最后,女友从她的陪嫁中拿出了这笔钱,让我交给原单位。

  我终於“赎回”了自己的档案!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的同学们、以及所有从这家大型钢铁企业跳槽的大学毕业生身上。1996年,我和27名同班同学被分配到这里,迄今至少已有20人选择了离开。他们中,有些人和我一样,花钱“买”走了档案;而另外一些,仍然是人档分离,他们将无法结婚、考研、出国……

  财务科的同志仔细点清我交来的钱后,把钱又交到了总公司财务处。但直到今日,我仍然没有拿到这笔款项的发票;而它如何入账,到底用於哪里,也是不得而知。

南方周末

2002-11-21

参考资料: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21121/xw/xfgc/20021121035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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