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工行业集体协商:最低月薪不低于1210元

2011年09月27日
海峡导报讯 厦门建筑劳务行业性工资协商集体合同昨天签订,根据协商结果,建筑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1210元,而且每年还将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合同签订双方是厦门市建筑劳务行业内27家企业与厦门市建筑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这27家建筑劳务公司覆盖的建筑工人达51436人。

根据协商结果,建筑劳务公司为本行业内工人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当前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也就是说,建筑劳务行业工人月工资不得低于1210元。

同时,建筑企业须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拖欠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厦门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邱加海还介绍,合同所覆盖的27家建筑劳务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各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本年度工资增长的具体量化目标,签订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此外,建筑劳务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应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种)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内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据介绍,建筑劳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有效期一年,每年都将有所增长。

CLB记者亦注意到,这是继厦门市继餐饮酒店行业、环卫行业、旅游行业、软件行业之后,第五个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业。

以下是CLB建立的2011年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地图:

在较大的地图中查看CLB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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