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2007年0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温家宝 总理

    尊敬的总理    阁下:
    我们是设在香港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通讯",多年来一直致力於促进和保护内地劳工权利的工作。今次就发生在辽宁省盘锦市的一起极具典型性的工人反贪污维权案件特别致信总理
    阁下,希望得到您的关注。

    据辽宁省棉麻公司事业单位804单位原职工吴光军提供的资料,辽宁省棉麻公司下属事业单位――804单位6年来欺上瞒下,在於2001年4月强迫全部34名职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一直以这34名职工的名义,骗取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辽宁省供销总社继续发工资和福利等待遇,藉口是按国家和辽宁省规定,事业单位不能以买断工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与此同时,804单位却不给职工发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理由是职工们已经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定。
     6年间,被非法剥夺劳动权利的804单位34名职工在衣食无著的困境中,始终没有放弃在市、省、中央等各级行政、司法部门间奔走,他们的申诉和控告虽曾得到一些部门、机构及新闻媒体的同情,但实质问题——34名职工的实际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及社保——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在中国劳工通讯支援下, 34名工人之一吴光军爲解决问题於X年X月X日向沈阳市皇姑区法院起诉辽宁省棉麻公司,要求承认及恢复自己与804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皇姑区人民法院接案后依法受理并向被告签发了《皇姑区人民法院传票》,但法院在与该公司"沟通"后,却反口不受理该项诉讼,并拒绝向原告吴光军说明不受理理由,更拒绝出具任何不受理的书面文件。一起普通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仅仅由於涉及到省棉麻公司,便使本应秉持公正、铁面无私的人民法院"知难而退",这背后的"默契"甚至"交易",及其对国家和社会的根基——公正司法——的威胁,令人不寒而栗!
     以总理    阁下爲领导核心之一的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强调并号召全国人民践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劳工通讯在帮助内地劳工维权过程中,也一直强调当事人要严格遵守法律,在法律框架和政策范围内解决所有争议。具体到本案当事人吴光军,至今仍坚信可以通过法院、经由司法诉讼途径讨回公道。事实上,在用尽行政申诉、上访等所有其他手段后,人民法院的确已经是解决吴光军和34名职工与辽宁省棉麻公司及804单位劳动争议的最后希望。如能通过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解决此争议,对於理性解决衆多此类牵涉衆多职工生存、工作权利,并已扰攘多年造成严重社会不稳定的纠纷,也具有鲜明的正面示范意义。
      爲此,我们恳请总理    阁下于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使此案能在当地法院得到公正审理。爲此,我们谨代表吴光军——这名参加过1969年中苏边境冲突战斗的老兵——向总理
   阁下致以敬意和感谢。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阁下
中国劳工通讯
2007年9月24日
附件一:吴光军与辽宁省棉麻公司804单位劳动关系纠纷情况介绍
附件二: 吴光军等34名804单位职工上访信
附件三:吴光军向沈阳市皇姑区法院起诉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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