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农民工短工化,需要实质的关心

2012年03月14日

文/中国新闻周刊 石述思

中国目前有2.5农民工。其中1.3亿在城乡之间漂泊,宛如候鸟。

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每年仍有2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涌进城市寻梦。

在全国人大中,他们的代表有三个。平均每个人背后站着8000万直接利益关联人。

今年两会,这三个代表将带着极度疲惫和殷切期盼从中国最高政治舞台上谢幕。
这份孤单和沉重表明,农民工这个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是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从政治地位、到工资福利再到社会保障。

而阻碍他们成为城市新市民的主要障碍户籍壁垒。

目前,这道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乡天堑,有望获得实质性突破。

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呼声。

2012年2月8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工众网发布了基于2043位农民工调查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当前农民工就业存在一个相当普遍的“短工化”趋势,也就是水平化的高流动状态。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然而,旧的“农民工生产体制”与新生代农民工全新的社会—阶级特征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结构性的矛盾,频发的劳工群体性事件就是最突出的表现,快速的工作流动也体现出农民工在当前条件下被迫做出的策略性选择。从调查来看,超过60%的农民工因为对用工单位条件不满意而选择主动辞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一比例显著高。从企业层面来看,现实当中用工单位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榨取劳动者黄金年龄段,偏好具有弹性的短期雇佣,是导致农民工“短工化”的重要原因。与此相关的一个制度因素则是2008年年初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制广泛推行的影响。

“短工化”意味着农民工的工作极不稳定、处于快速变动的状态,这对于个人、企业或者社会整体而言均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首先,“短工化”令员工与企业之间难以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进行利益表达以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的劳动权利和人身权利难以保障,造成劳动纠纷激增、各类“野猫式罢工行为”频发,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其次,过于频繁的工作流动无法促进技术养成,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增加了企业培训投资,熟练蓝领技术工人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第三,“短工化”的就业状态下,劳动者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缺乏积累和延续性,机会空间锁闭,难以形成向上流动的稳定预期,对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公正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企业运营成本快速上升的今天,这场痛苦的博弈必然造成劳资双输,成为产业结构调整、整体升级的巨大隐患。

因此,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已成当务之急。而改革户籍制度又是关键前提。

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但改掉这个含有歧视性的称谓很容易,而要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工无序进城与城乡差距加剧,以及城市化进程中中小城镇发展滞后密切相关。因此放开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的户籍限制必须与加大对农村的投入、重新对城市化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息息相关。

不然,未来会有相当一批不叫农民工的人很难成为大城市的新市民,又失去了土地对其生存的根本保障,从企业的短工沦为货真价实的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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