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破产 国企欠薪二十亿 三千万职工待安置

2007年03月18日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在13日举行的政协全体大会发言上表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的问题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较突出的因素。全总最新统计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全国11省(市)改制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共拖欠职工工资约20.5亿元、补偿金7亿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徐德明说,仅辽宁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一年以上的企业就有七百多户,有28.5万人未参加养老保险、35.3万人未参加失业保险、59.2万人未参加医疗保险。

  据悉,2006年,全国地市以上总工会接待因企业改制问题来访的职工有14.96万人次,占职工来访总数的38.19%,排在上访案件的第一位。在已完成重组改制、关闭破产程序的原国有企业中,还有约25%的职工尚未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一些垄断行业企业改制时支付职工补偿金虽相对较高,但同改制后在岗员工收入相比差距过大,被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心态失衡。

  职工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技能单一或地处偏僻,没有足够就业岗位,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难,未来两年拟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有三百多万名职工需要安置;部分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债务严重;一些企业改制操作不规范,改制方案脱离实际,有些企业不召开职代会,强制推行改制方案,有些企业虽然召开职代会,但流於形式。

对此,全国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建议:规范有序地推进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改革改制相关政策;尽早完成正在东北进行的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把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妥善解决社保衔接、经济补偿、劳动债务等问题,保障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改制规定,落实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

来源:星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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