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职工意见,工资增长19%”

200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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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职工意见,工资增长19%”

大连综艺徽章标牌总汇工资集体谈判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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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大连4月28日电 “目前,企业员工工资的增长水准落后於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水准,而且2008年度大连市工资指导线标准也已经公布,同时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我们要求公司给员工涨工资,增长比例为19%.”4月22日,在辽宁省大连综艺徽章标牌总汇的会议室,谈判桌的一边坐著代表企业方的经理张培潜等,另一边坐著以该企业工会副主席高红为首席代表的企业员工代表,一场以职工工资在去年基础上按比例增长以及企业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谈判正在紧张激烈地进行著。

        在此之前,企业方与职工方已经进行了两轮工资谈判磋商,达成了一定共识,但在员工工资增长比例这一问题上仍存在分歧,为此,双方进行了第3次谈判。“鉴於2007年公司也给员工的工资进行了合理的上调,2008年公司前3个月的管理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成本均比2007年有了大幅增加,因此工会提出员工工资增长19%的要求,企业难以接受,但是考虑到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企业愿意在先前提出的13%的基础上提高到15%,请工会方和职工谅解。”企业方代表阐述了观点。协商双方对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与预测,列举了本市同行业收入情况、市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社会平均工资、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资料。经职工方代表商议,高红说:“我们认为工资增长15%无法与增长的物价指数相适应,也没有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请企业重新考虑,在15%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些。”

        经过3个回合的协商讨论,公司总经理张培潜代表企业方说:“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我有责任也有义务让职工生活得更好,工会宣导的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同舟共济,我很赞同,综合各种因素,企业尊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同意把工资涨幅比例提高到19%!”话音刚落,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企业员工赵志良说:“企业能够坐下来与我们平等协商工资增长问题,并先后3次做出让步,使我们看到了企业方的真诚,我们一定好好工作,回报企业。”

        据了解,经过此次谈判,公司将建立起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每年4月份,公司代表都将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共同确定当年职工工资水准和增长比例,确保职工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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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年10月06日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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