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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蜀道之难,难於上青天”— 析尘肺病患者索赔的三类障碍》

这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二份关於尘肺病患者维权障碍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是在中国劳工通讯收集的尘肺病患者维权个案的基础上完成的,报告揭示当事人在维权活动中所遭遇的制度障碍、资本障碍和权力障碍,分析了这些障碍的形成的原因与现状。报告指出,当工人罹患尘肺病后,他们可能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伤认定、职业病待遇核算以及待遇给付等程序中遭遇这三类障碍,这些障碍使上述本来并不复杂的程序变成了患者难以完成的过程。报告由背景性的资料、三类障碍分析和结论与政策建议等五节组成。

研究报告《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07-2008)》

这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三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在报告期(2007-2008年)内,我国工人运动依然呈现两个不同的发展方向:一是由工人发起和组织的集体维权行动,这类行动自本世纪初兴起后,一直以追讨和争取劳工的经济权益为主要目标,具有自发性和临时性特徵,行动的组织正在趋於完善,行动的策略也正在趋於成熟;一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导和开展的维权活动,这类活动一直以化解执政党的合法性危机为主要目的,活动本身具有“官办”、“官控”和高度的政治化的特徵。本报告继续以“体制外”和“体制内”的“两分法”,对我国工人运动的发展轨迹做出概括性描述。报告由对经济、法律和社会背景描述、对工人集体维权行动个案的分析、对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作为的考察和中国劳工通讯对两类维权行动的分析等四部分组成。 报告的各版本可在下列连结中获得:

研究报告《谁来维权 为谁维权 - 对全总维权政治化的分析》

从1988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到2008年10月全总召开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整整二十年间,全总在组织结构上和工会理念上都没有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下应有的角色。本报告将就全总书面和口头上的维权“供给”与企业劳资矛盾现实中工人维权的实际“需求”之间的差别进行分析,指出全总的维权“供给”和工人的维权“需求”恰似两条持续延伸多年但从未相交过的平行线。本报告指出,“供给”与“需求”之间不相交的最主要原因是,由於执政党误解了因劳资矛盾激化引发的社会冲突,致使全总作为工会本应具有的维护劳工经济权利的基本角色与功能被执政党全面政治化了。本报告还就全总维权的去政治化与主体归位等提出了建议。

研究报告《终结“法外运行”的雇佣关系 —— 论《劳动合同法》对工会角色的定位》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在颁布前后,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曾经引起学术界的激烈争论。本报告以《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为视角,对我国中小私营企业雇佣关系“法外运行”的状态加以剖析,并提出改变这种状态的惟一途径是在企业层面建立真正的集体谈判制度。本报告认为,《劳动合同法》赋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劳动合同方面更多的职责和权利,这已经超出了工会本应作为工人的代表,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的角色定位。因此,要建立以集体谈判为核心的企业雇佣关系调整机制,工会必须转变其维权角色和维权模式。

研究报告《 从“状告无门”到“欲加之罪” --- 对工人集体行动演变过程的分析 》

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与政策性破产过程中,由於缺少工人的参与和公正的政策,引发了“劳权争议”。由於这类特殊的争议不能通过信访、仲裁和诉讼等公力救济途径得到解决,迫使工人采取集体行动进行自力救济。本报告以中国劳工通讯的“劳工权益公益诉讼”项目所援助的个案为基础,以国有企业改制和政策性破产为视角,以此项“改革”所引发的劳权争议及工人追讨权利的过程为主线,描述在现有制度下这类争议演变成工人集体行动的过程,并尝试探讨这个过程发生和发展的真实原因。

研究报告《公力救济在劳工维权过程中的异化:对三起工伤(职业病)索赔案的分析》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劳动争议实行“终局仲裁”,以解决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过长,程序过於繁琐的问题。本报告以中国劳工通讯曾经提供过法律援助的三个工伤(职业病)索赔个案为例,对我国现行劳动权益的公力救济程序进行了分析。

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资关系的必然选择

中国劳工权益保障研究系列报告之十

《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资关系的必然选择》

2007年9月

集体合同制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中国企业推行,目前,各级立法机构已经为这一制度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与政策“平台”。现在,中国工会和工人需要的是如何在这个法律与政策的“平台”上迈出第一步,开创一个真正可以与资方对等协商(谈判)的局面,将工人关心的问题转变为有法律约束力的集体合同条款。中国劳工通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CSR)及生产守则运动经多年实践已经走入僵局,如果能够在企业内建立真正的集体合同制度,对内可以使之成为企业劳资关系的主要调整手段,从根本上实现劳工权利的保障;对外则可以使CSR运动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根据以上思路,本报告概括性地介绍了中国集体合同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以集体合同保障中国工人权益的意义。

 

报告的各版本可在下列网站中获得:

简体Word版

繁体Word版

简体Pdf版

繁体Pdf版

 

 

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资关系的必然选择 简介

集体合同制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中国企业推行,目前,各级立法机构已经为这一制度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与政策“平台”。现在,中国工 . . .

最新研究报告发布-中国工人运动观察2005-2006

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05-2006)

    2005-2006年间,中国社会呈现给世人的是一幕幕复杂的场景:在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最新报告]“以人为本”?:煤矿矿难遗属谈话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