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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10元醫療費”拷問“4萬億投資”的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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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10元醫療費”拷問“4萬億投資”的投向

盛大林

廣東省汕頭市一個9歲的男孩因發燒不適,找父母要10元錢去看病抓藥,然而拿不出錢的父母相互推諉,為了誰去借錢發生激烈爭吵。次日早上,這個孩子沒有去上課,他在房間裏用自己的紅領巾在床梁上打了一個結,然後把下巴伸了進去……直到11月30日下午,這個自縊後昏迷了6天的孩子仍然沒有蘇醒……(據12月1日《廣州日報》)

看了這個消息,人們自然都會聯想起幾天前媒體報導的另一件事兒:北京市順義縣19歲的農民李大偉身患嚴重的再生性貧血卻無錢醫治。為了能到監獄裏免費治療而保住性命,他故意再次搶劫。當聽到自己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時,李大偉長舒了一口氣。(據11月26日《新京報》)

一個青年為了治病而不惜犧牲人身自由,一個少年因為無錢治療甚至連命都不要了。無論是前者的荒誕,還是後者的極端,這些方式都讓人唏噓不已。

不就是10塊錢嘛!在很多人的眼裏,這實在不算什麼,但它卻實實在在地難倒了一家人,甚至把一個9歲的孩子逼上了絕路——假如,這個少年手中也有“醫保卡”或者加入了“新農合”,這樣的悲劇不就不會發生了嗎?

計程車罷工潮駛向街頭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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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發生計程車司機聚集事件

11月23日,廣州發生了一起因有自稱是政府工作人員的人涉嫌毆打計程車司機而引發的計程車群體聚集事件。來自於警方通報的消息稱,事件發生于當天23時許,計程車司機張某因與另一車輛爭先駛出白雲國際會議中心收費亭時發生糾紛,雙方發生漫駡及推打,張某被打傷,計程車一側玻璃被打破。事發後,共有100多名計程車司機到現場聚集,要求對方賠禮道歉。部分司機情緒激動攔截過往車輛導致短時交通阻塞。

警方公佈三名涉嫌打人人員的身份資料並將宣佈將三人拘留,司機仍未散去,事件一直延續至第二天上午11時許,司機們又增加了改善出租運營環境的訴求。廣州市交委及警方負責人到場勸說無效,計程車司機沿白雲大道走至廣園中路,途中一部營運中的計程車後玻璃被司機們打破。人群造成廣園中路景泰路口交通堵塞,後人群穿過廣園西路來到下塘西路雕塑公園門口繼續聚集。警力開始有計劃地將人群分隔成幾個小圈,並調來幾輛大巴,12時45分左右,警方將近百名司機半勸半強制性地送上車,送到廣州市交委。下午4點,在交委現場領導做出懲處肇事者並核實通報他們身份的承諾後,司機們陸續離開交委大樓回家,只留下少數人作為代表,繼續就有關訴求與政府有關負責人協商。

的士司機瓦文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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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重慶的士罷工以來,雖然重慶祭出了“一小撮”的傳統血滴子,可是自此之後,幾乎天天有城市效仿重慶的士罷工。的士司機仿佛一夜間成為最成熟的維權人士。這是為什麼呢?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的士司機幾乎被盤剝得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罷工成本很低。他們不缺勇氣。

2、的士罷運能引發社會極大不便,不易忽視,臭豆腐店罷工一個月估計也沒什麼人知道。罷工潮同時在長途運輸業興起,可能也是這個原因。他們能製造關注。

3、的士由於佩備通話工具,在資訊溝通上方便順暢。他們可嚴密組織。

4、的士司機許多都是老鄉,能同進退。並且同一公司的司機多少熟悉,破壞罷工的人會受到同伴的孤立及後繼懲罰。他們擁有糾察能力。

好了,看完把文章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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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2008件11月22日    牛博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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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的就業率是怎樣統計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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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11月12日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今年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0.24%,比去年同期增加1.64個百分點。(《中國教育報》11月14日)

        看到這則在《中國教育報》報眼位置刊載的新聞,我不能不敏感。尤其是在大部分媒體報導由於受金融風暴影響,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的“擬態環境”下,我忍不住對此生疑。同樣在14日,《南方都市報》刊載了一篇名為《海歸搶大學生飯碗,廣東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的文章。面對這兩家主流媒體的報導,其權威性、真實性自然不容置疑,可我還是難以做出選擇,到底該聽誰的?

        我隨即聯繫我在廣東上學快畢業找工作的同學,他告訴我找工作很不容易,簡歷投了不少,但基本杳無音訊。有幾個同學則選擇了考研,說是要躲躲目前的金融風暴。由此我想,相關部門公佈的“初次就業率達到90.24%”這個資料是不是讓水給泡了泡,才膨脹成這樣?

新京報:避免聚眾鬧事政府應重對話慎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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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社論

        溫州五馬街是當地最繁華的商圈,11月12日晚,一場執法者與流動攤販間的衝突在這裏上演。攤販聚眾掀翻執法車,阻擋機動車道。當日上午,三名自稱流動攤販代表的男子曾找執法局談判,希望能繼續在五馬商圈擺攤,攤販可以成立公司自律,遭到拒絕的當晚衝突發生。執法局則表示,部分攤販是蓄意聚眾鬧事。(11月14日《青年時報》)

        一起原本不會發生的暴力事件,在執法者的意料之中上演了。正如報導所說,執法局領導當時就意識到攤販要有動作了,當晚讓巡邏隊增派人手,派了40多人到現場維持秩序,並且不允許隊員單獨行動,但是當晚,還是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可以設想,假如流動攤販代表到執法局要求“談判”時,執法局能心平氣和地與他們磋商,合理合法地考慮攤販的要求,這起暴力事件或許就不會發生。然而,當願意“談判”、要求“自律”的攤販代表,遭到了執法局的拒絕,執法局與攤販之間的矛盾緩衝地帶徹底消失,隨之暴力事件發生。

“操縱理論”應該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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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重慶計程車全城罷駛及迅速恢復營運,是重大而又波瀾不驚的事件。

        這個事件的重大性在於,一個直轄市,一個與市民生活密相關的行業,全面停止了工作。而結果卻是波瀾不驚的,僅僅2天時間,全市計程車營運恢復正常。

        計程車行業所反應的問題,暫時地得到了解決。增高“份兒錢”的做法被及時制止,打擊黑車的行動力度加大,對計程車司機的一些罰款項目被取消,市政府及時向市民道歉並責成市交委檢查。這是計程車司機迅速復工的重要原因。

        事情原本可能導向另一種結局。11月3日,新華社的報導一度陷入人們早已熟知的套路。報導說,“少數人操縱了這次計程車全城罷工事件。許多計程車今天早晨開始營運後,遭到少數人砸車,一些乘客被強制帶離計程車。……擔心被砸車的計程車司機是很多的”。

        一場計程車全城罷工事件,被描述為“少數人操縱”的行為,而且有車被砸,很多的司機擔心被砸而未能出車。這樣的定性,接下來自然就是“嚴厲打擊”,“公安機關正在全力調查操縱計程車罷工的人員”,就是打擊的預備。

普遍正義和個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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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專欄文章)

        礦難瞞報死亡人數不是什麼新聞了,因瞞報礦主動用鉅資也不是什麼新聞了。近日有媒體報導河北蔚縣某煤礦發生礦難死35人,礦主花2000萬元擺平,其中相當一部分用於擺平家屬,重慶某死者家屬獲得41萬元賠償,而配合瞞報。(《新京報》報導)

        或許有人會因此對死者家屬怒其不爭,哀其不幸。但撇開蒼白的道德評價,我以為死者家屬如此作為在當下不應受到苛責,這是一個經濟理性人的正常選擇。罔顧礦工生命安全的礦主固然可惡,自己親人魂斷礦井固然傷悲,但悲劇一旦發生,對這些弱勢的死者家屬而言,儘量獲得更多的賠償是最現實的,理論上生命無價,但實際上生命是有價格的,其主要體現賠償、撫恤的價碼。當然,人們可以說家屬這種選擇是短視的,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縱容了瞞報,不利於整個煤礦業的安全生產。

        這樣的說法學理上沒問題,可對可憐的家屬而言,誰能佔在道義制高點要求他犧牲個人利益而維護普遍正義?揭露礦主的瞞報行為,警示其他礦主是在維護採礦業安全生產環境的普遍正義,但死者家屬就只能拿到政府規定的最低賠償額20萬,將捨棄礦主多支付的21萬。除非政府有某種獎勵機制,對舉報礦難屬實的人給予巨額獎金。

高一飛:罷工是市場經濟下的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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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高一飛

        罷工是市場經濟下的正常現象,不一定有政治目的。就重慶計程車罷工事件的解決來說,計程車企業內部利益分配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這實際上是工人與企業的矛盾,是勞動者維護自己勞動權益的問題,通過罷工施壓,促使集體合同締結與變更,從而達到勞動關係的和諧。

        11月3日5時30分左右,重慶市主城區部分計程車駕駛員罷工,導致重慶市主城區群眾乘坐計程車出行困難。我們注意對到,對這一事件的報導,媒體用的是“罷運”一詞。那麼,工人是否有罷工權、罷工權如何規範的問題又擺在我們的面前。

        罷工權是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一項基本人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8條第4項規定勞動者“有權罷工,但應按照各個國家的法律行使這項權利”,要求締約國尊重勞動者的罷工權。我國人大常委會於2001年2月28日批準通過了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約的規定構成了成員國的一項法律義務。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很多國家在憲法、勞動法中承認並保護勞動者的罷工權。在我國批準這一公約同時發表的聲明中,並沒有對這一內容作出特別的說明。這表明,這一國際法的規定在我國具有了國內法的效力。

誰是少數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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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少數不法分子?

冉雲飛

在中國各地此起彼伏的維權活動中,一些理性的組織者、一些讓官方感覺到難纏的人,一些為爭取自己的權利不憚起而行之的人,往往會被官方開動自己主辦的傳媒機器,單方面說成是“少數不法分子”,從而起到對維權活動一錘定音的定性效果。這種雷霆萬鈞的、借力發力的定性方式用了幾十年,就像吃藥過多了,人體會有抗藥性一樣,民眾聽了幾十年你這樣的宣傳套路,再蠢的人,都知道你這裏裝的什麼鬼?賣的什麼藥?靠彈壓所謂“少數不法分子”而採取的行動,其實只能自欺欺人而已,捏著鼻子哄嘴巴,掩耳盜鈴。我們單拿今年所發生的幾件事來分析,是否有什麼“少數不法分子”?

重慶罷工運動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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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罷工運動今昔

冉雲飛

今天是美國大選,亦即此次美國大選塵埃落定的日子,我們卻連公開罷工而不受威脅的權利都尚未獲得。中美兩國最大的差別就是獨裁極權和民主自由之制度,而由制度衍生出許多方面的不同,簡言之:前者多帶來災難,後者多帶來幸福。有朋友讓我談談美國大選,但在重慶計程車司機的罷工面前,我還是願意談罷工,因為從利益相近與否的角度上看,至少中國的諸種維權運動,更與我以及我們更多人的切身利益相關。人總是先照顧與自己利益十分相關的事件,然後再擴散開來,而不是相反。當然從長期利益上看,學習美國選舉在諸方面的運營,學習民主自由制度的運營過程,與我們利益的關係也十分重大。要看美國選舉分析,今天《南方都市報》推出了林達、徐賁、沈叡三位學者的文章,我不可能說得比他們更好,因此大家可以找電子版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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