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權益保障研究系列報告之三
《掙扎在去留之間:有關中國廣東省東莞女工狀況的調查筆錄整理報告》
2005年6月
在2004年6 - 7月間,"中國勞工通訊"設計了一個對內地女工就業狀況的調查專案。在11月至12月間,我們訪問了來自廣東省東莞市16家工廠(本地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國有企業)和1個非政府組織的30位女性工人和2名男性工人(有關這些工廠的基本情況見附表1)。本報告是根據這次調查的筆錄和錄音整理完成的。
一、本項調查關注的問題
2004年,一項來自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資料顯示,民工短缺在局部地區客觀存在,普通勞動力特別是年輕女工相對短缺。企業缺工主要發生在珠三角、閩東南、浙東南等加工製造業聚集地區,重點地區估計缺工10%左右。廣東現有的1900多萬民工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區,但該地區正是缺工最為嚴重的地區。據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調查和一些專家估計,目前有近200萬人的缺口,缺工比率約為10%。其中:深圳現有民工420萬,目前缺口約40萬。東莞最近對1.5萬家使用外來勞動力的企業進行調查,17%的企業表示有用工短缺,缺口近27萬人。福建泉州、莆田兩市用工缺口共約10萬人。浙江溫州等用工較多城市也反映存在不同程度的招工難問題。[1] 這些城市中,集中了來自中國貧窮地區的農民工,在他們中間,女性又居多數。她們的就業狀況和生活狀況,她們內心的感受和權益的保障意識等等與這種勞動力短缺現象的關係如何,是本調查所關注的問題。
中國在2001年修訂了《工會法》,新版的工會法將維護工人權益作為工會的首要職能。進入本世紀之後,中華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總")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場工會組建運動。這場工會組建運動的目的是在私營企業組建工會並發展農民工入會。全總第一副主席張俊九宣佈,截至2002年9月底,全國新建企業工會組織數達到113.4萬個,會員數達到4289.0萬人;工會基層組織數從1997年的51.0萬個增加到171.3萬個,工會會員總數從9131萬人增加到1.3億人。[2] 全總在職能和組織規模方面的變化是否對工人的權益保障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中國工會法修改之後,工人的權益狀況是否發生了變化,在私營企業中組建的工會運動以及組建的工會是否能夠代表和維護工人的權益,是本調查所關注的第二個問題。
近年來,農民工的問題成為學術研究的物件和媒體關注的熱點,現有的成果與報導已經廣泛涉及到中國農民工在私營企業中所遭遇的權益侵害和缺少權益保障的問題。但是,近距離對女性農民工的觀察並不多見。這是本調查所希望彌補的缺憾。
由於對農民工,特別是對女性農民工訪談的困難,此次調查所獲得的資訊未能完全達到設計的目標。但是,訪談所獲得的各種資訊較為全面地反映出了女工們的就業和生活狀況以及她們內心的感受。因此,我們願意將這些訪談筆錄和錄音整理出來,希望這些"素材"能夠為農民工,特別是女性農民工的研究提供些許幫助,並由此引發深度和廣泛地討論。
二、本項調查的方法
本項調查所用方法為深入訪談,調查人在訪談中,還對被調查人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進行了實地觀察。鑒於被調查人所有的企業都有嚴格的門衛制度,且從那些管理方推薦的訪談物件那裡難以獲得可信的資訊,調查人採用了一種在企業外部的、隨機的訪談方式。但是,這種方式在調查初期並不成功,女工們對調查人充滿了不信任與惶恐。當調查人試圖在工廠週圍接近那些正在休息或者下班途中的女工時,她們大多拒絕交談,少數人雖然願意回答一些問題,但也都不願意深入論及工廠的情況。此後,調查人變換了訪談地點,並採用如下方式:第一,在公共場所與正在散步的女工們接觸,以不涉及訪談內容的話題打消她們的戒備心理,進而談及主題;第二,利用女工們在週末出來逛街、購物途中的休息時間,找她們談話,因為是在公眾場合,她們一般不感到恐懼。
通過以上兩種手段,調查人獲得了希望瞭解的資訊。但是,在訪談中,可能有三個問題會影響到訪談的效果:第一,這些來自東莞以外地區農村的女工們對陌生人存在高度的戒備心理,她們中間有些人曾經受騙,對陌生人的提問存在太多的疑惑與擔憂。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即使她們願意合作並回答問題,她們也可能將一些內心深處的想法隱藏不露。而且,她們對調查人製作訪談筆錄非常敏感,擔心這些筆錄會被傳送到廠方,加之部分人對錄音更為排斥,致使筆錄難以記下全部資訊,這些都進一步影響到訪談結果的質量。第二,因為調查人只能在女工們結伴外出的途中進行訪談,這種沒有固定地點的訪談通常無法獲得更為詳細的資訊。而這種近似小組討論式的訪談又可能使訪談物件在她們的同伴面前存有一定的戒心,不願意過多地暴露她們內心的想法。調查人也曾進入女工們的宿舍,去實地考察她們真實的生活狀況,並使女工們可以暢所欲言。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第三,被調查人的文化程度較低,對調查中的一些問題難以做出較為全面的答覆;有些人對一些問題,特別是關於她們自身想法的問題,例如,"工作的滿意程度"、"對法律的瞭解"等等,很難做出明確的答覆。
三、被調查人的實際描述
1、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過長已經是被調查人普遍的不滿所在,同時,她們又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工作安排,因為加班是強制性的,既不能請假,也不能曠工。在被調查人所在的16家工廠中,只有來自兩家工廠的女工表示很少加班,其他工廠要經常加班或者天天加班。加班的時間從2個小時到8個小時,甚至晝夜加班,長達16個小時(見附表2"廣東省東莞女工自述加班情況")。
(工作時間)一般是從7.30至12:00、1:30至5:30,晚上加班,活兒少的時候,從6:30到9:30,活多時,一個月加班26、27次,只有月底可以休息一天。五一、十一、元旦時,把月底那天假放到月初,等於是沒有放假。到了4、5月份,活兒不多的時候,就不用加班了。如果要求加班,就必須要加班,不加班就算是曠工,要扣工資。加班太多了,許多人不願意加班,有幾個人曾經因為太累而暈倒(# 1/2)。
有時候一個星期天天上班,一天要幹12至13個小時,活多時,經常加班到12點。工廠規定是8點上班,但要求7點半要到操場上跑操,實際上跑操只跑五分鐘,剩餘時間就到車間上班,中午12點下班,下午從1點半到5點半,然後從晚上6點半加班到10點半,如果趕貨,就加班到11點半(13/3)。
必須加班,不加班就算曠工,曠工扣一次要扣三天的工資。有的時候實在太累了,也只好曠工。(#11/3)。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工廠更採取自定工作時間的方式,給工人造成一種"資方體貼工人"的錯覺。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每日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在下例的訪談中,我們瞭解到,資方將正常的工作時間規定為9個小時,在白班的13個小時中,只有4個小時算加班時間(按照法定的8個小時工作時間,實際加班時間5個小時);在夜班的11個小時中,有4個小時算加班(實際加班時間3個小時) 。根據法定工作時間計算,兩個班的合計加班時間為8個小時。而女工們卻認為夜班工作時間中,有老闆"送的加班時間"。實際上,這"送的加班時間"是白班工人多幹的一個小時。
每個月規定工作234個小時(26天 × 9小時),此外時間算加班時間。兩班倒,白班從早7:30至11:50、12:30至5:20、5:50至8:30,這13個小時中,有4個小時算加班時間;晚班從晚上8:30到早上7:30,這11個小時也算13個小時,其中有4個小時算加班。老闆認為,上夜班的人比較辛苦,所以算是老闆"送的加班時間"。一個月換一次班 (#5/2)。
加班與否主要視訂貨合同的需要,在訂貨過於飽滿或者合同的交貨期短的情況下,廠方要求加班,而近年來因廣東地區熟練工短缺,導致加班問題愈加嚴重。
每天工作16個小時,工作時間是從7:30至11:30、1:30至5:30、6:30至10:30,如果趕貨,要延長到12:30,中間就會有一次夜宵。這樣的趕貨加班會延續20多天,就是不趕貨,一般每天也要加班4個小時。必須加班,否則要扣工資(#3/2)。
可以說,我們對工作條件非常不滿。有活幹的時候,要經常通宵加班。沒活幹的時候,也沒有工資。這種針織廠有一半每年有半年沒有訂貨,所以只好玩。今年從6月份到現在,活兒特別多,經常加班到12點,有時還通宵加班。必須加班,不加班算曠工。活忙時連續20多天加班到12點,有人太累暈倒在車間,廠裡給送到醫院,但是不給付醫療費(#4/2)。
三班倒,早班6:30至2:30、中班2:30至10:30、晚班10:30至6:30。正班8個小時,中間有半個小時是吃飯時間,要是加班的話,每天上12個小時,例如上白班要是加班,從晚上7:30至11:30。只有在忙的時候才加班,不過現在這個工廠有很多人辭工了,所以很忙,就要加班,也不是每天都加班,每週大概有三天。上白班的總是白班,夜班總是上夜班。我們倒是覺得,如果沒有事情做,加加班無所謂,但是,上白班的人一加班,就沒有什麼娛樂時間了,因為晚上要加班,不能出去玩。沒有週末,週六上班不算加班。週日上班算加班(#8/1)。
趕貨時,經常加班。一個月要加170多個小時的班。從早上8:00上班到晚上11:00,有時到凌晨3:00,有時還通宵加班,第二天還接著工作。今年(2004年)9月30日晚上本來說不加班了,全廠開聯歡會。可是到了10點鐘,又說有一批活兒要趕,大家只好回車間加班。第二天是國慶日,還要我們加班,我們實在不願意加,大家都躲在宿舍不出來。主任就找我們,最後,很多人都躲到床底下或者廁所,就是不想加班(#11/3)。
"拖班",可以視為一種變相的加班。有女工反映,廠方的勞動定額太高,難以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必須佔用工餘時間完成。更有甚者,廠方在加班時規定必須完成的產量,如果完不成,就只能"拖班"。這兩種情況均無加班工資。
加班太多了,太累。主管給定量,加班如果沒有完成給的定量,就要拖班,直到做完為止,拖班是不給算加班工資的,而且經常出現拖班現象。有的時候幹了一夜,到早上七點半還是不讓下班,要一直幹到九點半,眼睛實在是睜不開了,所以我們覺得主管真是好殘忍(#3/2)。
車間主任是老闆的親戚,狗屁不懂,當個組長都不夠格,就會罵人,這個車間就是他的聲音大。他給員工定工作崗位,亂定,生產線上的人忙得忙死,閒得閒死。給工人定產量也是亂定,明明一個小時只能做15個,他給定50個,要是做不完,就自己一個人在廠裡加班,沒有加班費。理由是為什麼人家都能完成,你卻完不成(#11/3)。
給你定數量,完不成,還要拖班,拖班不算加班,沒有錢,大約要拖半個小時到1個小時。有一段時間趕貨,產品質量有問題,要求返工。我們從6點半進車間,要幹到夜裡2點,第二天還要照常上班,這種返工是沒有工資的(#13/3)。
在工時遠遠超過勞動法律規定的加班時間的同時,一部分企業還要通過各種方式克扣加班工資。
(工作時間是)從早上7點到晚上8點半,只算三個小時的加班(時間),即使加班到9:30也算加班三個小時。只有週六上班算加班(#9/2)。
(工作時間是)從早上7點半到晚上11點半,有時時間更長,經常每天加班8個小時,但只算2個小時的錢。我們叫這種加班是"義務加班" ( #10/1)。
在訪談中瞭解到,並非全部被調查人所在的企業均要求加班。有少數企業的工作時間在勞動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
每天工作8個小時,很少加班,忙時最多加班1至2個小時,有加班工資。每週工作五天,有固定有薪假期(#2/2/)。
每天幹8個小時,三班倒,7:30至3:30;3:30至11:30;11:30至7:30,很少加班,覺得挺正規的(#12/1)。
2、工資收入與生活費用
在女工們超時工作的同時,她們所獲得的基本工資卻常年在當地最低工資的標準上下徘徊。在被調查人中,很少有人每月收入能夠超過千元,在這些與付出極不相符的工資收入中,加班工資佔了三分之一甚至超過一半。中國媒體在近年來連續報導東南沿海地區農民工短缺問題,這個問題與農民工長期工資收入過低有直接的關係,這一點在我們的訪談中得到了證實。
一般是計件工資,也有計時工資,計件單價按不同的工序定,大多為幾分錢一件。剛進廠前三個月是試用期,是計時工資,底薪是每月450元,三個月後,是500元。如果是計件工資,不加班每天24元,加班每天30多元,一般(每月工資)800、900元,最多1000元左右。要是計時(工資),更少一些,像裝箱、封口的工作是計時的,一個車間有十幾個人是計時工人。計時工資算上加班工資,一個月才七八百元,還要天天加班(# 1/2)。
工資是計件工資,如果加班多,比如工作16個小時,每個月的工資最多也就一千元多一點,這要屬於那種手腳快,幹活賣力氣的人,一般人只有700、800元。也有計時工資的,底薪是每月390元(#3/2)。
是計件工資,沒有底薪。我做的是粗查工作,每天一般查十來打,一打12件,每打2.2元;所以每天的工資大概在20至30元。計件工資不好,如果做得快了,廠裡就要降低工價(注:指計件單價)。有訂貨的時候,每天拼命加班,工資也不超過1000元,訂貨少的時候,每月的工資可能只有100、200元。剛進廠時,幹得慢,工資只有幾十元。(#4/2)。
要是計件工資,在加班的情況下,一個月有900多元,不加班的情況下一個月600至700元;要是計時工資,不加班的情況下是600到700元,加班的話有800到900元。加班費每小時4元(#7/2)。
(夫妻、每人)每月底薪450元,每月工資大約600、700元。生活壓力比較大,每月要寄1000元回家(#9/2)。
每個月基本工資450元,加班費每小時三塊六毛五。每月扣60元生活費,5元的紙巾費,剩下的工資就只有300到400元,過年回家連路費都不夠( #10/1)。
在那家工廠裡,我們的工資大概700多一點。經常加班。以前的工資是每小時1.6元,現在是每小時2元,計件的工人除外。每月基本工資大約550元,底薪太低,由於最近辭工的人很多,所以底薪才漲了一點,加班費也漲了一點(#17/5)。
在訪談中,有少數被調查人對廠方支付的工資表示滿意,但就她們提供的數額來看,她們所在企業的工資水平與其他企業相比並不高。
根據活的種類來定工資,男女工同酬,有時女工工資還多一些,一般基本工資500多元,有全勤獎。剛進廠時,工資一般在600到700元,以後可以拿到1000多元。廠裡包吃包住,年底有年終獎金。過年回家或月底要是沒錢可以預支一部分(#2/2)。
羅**(被調查人之一)算是技術工人,剛進廠一天11元,加班工資每小時2.3元,現在長到了每天14元,要是上晚班,有5元的夜宵錢,一個月加起來有800、900元。羅認為,這要比過去好得多了,今年效益不錯,有的人做了5年多工,每小時才掙15元。鄭**(被調查人之一)是普通工人,剛進廠前3個月底薪是286元,每月掙500多元,之後每月可以掙到600、700元(#5/2)。
底薪每月410元,不加班每月一般有500多,加班每月600多。加班費每小時一塊八。這比原來我工作的鞋廠要高多了,原來那個工廠的加班費只有1.3元(#8/1)。
在工資過低的同時,部分企業存在拖欠、克扣工資的問題,不過問題並不像建築業那樣嚴重。被調查人反映,拖欠時間一般在一個月至三個月。在某些企業,拖欠工資實際上抑制工人辭工的手段,這一點將在附件2(辭工與勞動力短缺:來自東莞女工的一些解釋)中談及。
工資有時不按時發,應當在月初發工資,但總是要拖七、八天才給發,上個月的工資到下個月10號才能發下來。如果不願意在廠裡吃住,每月可以再領120元的生活費,但是生活費已經拖欠了4個多月了(#5/2)。
工廠經常拖欠工資,欠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一個月工資最多500到600元。加班費每小時2元5角。不過老闆算的加班費和我們算的總是不一樣。有時候用我們拿到的加班費除以加班時間,每小時才只有1元5角,甚至1元。所以有人不想作了(#11/3)。
這個工廠最大的問題就是壓工資,一般要拖欠2個月的工資,現在都是12月份了,還領不到10月份的工資。有的工人要寄錢回家,只能向別人先借錢(#13/3)。
被調查人普遍反映的是,廠方嚴格的規章制度最終以罰款為主要懲治手段,工人們的收入經常被資方以各種罰款所扣除,這樣就使本來微薄的工資所剩不多了。
黃**(被調查人)反映:以前在某鞋廠(編者注:該廠也是本項調查的一個企業)做工的時候,工作時間是從早上7點半到晚上10點半,中間的休息時間加在一起只有兩個小時。工作中不能走動,也不能看週圍,一旦被抓住,就要被罰款(#8/1)。
工廠經常罰款,什麼都罰款。上班兩個小時休息10分鐘,只能在這10分鐘內上廁所,如果在別的時間內上廁所,被發現就要罰款。進廠的時候,沒有什麼培訓,就是告訴你什麼情況下要被罰款。星期天出去玩,回廠如果超過了1點,就要被罰款,廠裡非說是為了保護員工安全。線材掉到地上,要罰50元。在車間裡,主管、主任經常和員工吵架,這也要罰款。我們看這個工廠是沒有錢了,怎麼這也要罰款,那也要罰款呢? (#11/3)
進了這個工廠,就要由他們擺佈,罰款是經常的,這也要罰款,那也要罰款。上班的時候要求很嚴,不能翹腿坐著,說不像工作的樣子。如果坐得太累,頭仰一下都不成,說不能東張西望的。進車間不能穿拖鞋,如果被發現,就要被罰拖地板,如果不願意幹,就罰款。工人上廁所都要有離崗證,四五十個人就一個離崗證,一次只能一個人去上廁所。如果發現兩個人一起去,就要罰款。即使來了例假,也沒有例外,沒有人管你什麼情況。上廁所時間長了,流水線上堆積產品,還要被主管罵,要罰款50元。所以有時一上午都不能上一次廁所。上班遲到一分鐘,要罰款;有病,請不到假,晚上不去加班,就罰50元;吃飯時候,桌子搞不乾淨也要罰款。一個月有的(人)被罰款200多元。一天的工資才15元呀(#13/3)
勞動力短缺也給資方帶來了一定的壓力,個別企業開始考慮提供工資水平,有的企業為了留住工人,在停工待料或者生產淡季期間會向工人支付部分工資,並且開始注意工人的生活。對此,工人表示滿意。
現在勞動力短缺,為保留住勞動力,今年年底估計會加工資(#2/2)。
現在因為缺少勞動力,廠裡怕工人走了,新來了一個經理,這個經理要改善條件,所以我們今後星期天可能會休息了。新來的經理還提出(每個月)多扣了30元,廠裡再加一些錢,把伙食搞得好一些。
沒有節假日,有活幹時,拼命幹;沒活幹時,也要去工廠呆著,每天在那裡坐9個小時。聽說原來是放假,沒有工資。現在為了留住工人,特別是技術工人,所以這樣坐一個月也發400、500元(#5/2)。
我們聽說,明年會給我們長工資了,(每小時)工資長到2元,我指的是底薪(#8/1)。
一個月上滿班可以拿到800到900元,最少也能拿到700多元。如果沒有活,不上班也發基本工資。九月份只上了五、六天的班,發了500多元(#12/1)。
中國的私營企業在招工的時候,經常提出的一項允諾是為應聘合格者提供食宿,即所謂的"包吃包住"。這一條件對來自內地貧困地區,遠離家鄉的農民工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誘惑力。但是過半的被調查人表示,她們在工廠裡的食宿並非免費的,而每月被廠方扣除的食宿費用在她們的工資中佔有相當的比重。
(月工資800 - 900元)每個月要向工廠交伙食費68元、住宿費10元、水電費10至12元、管理費10元(#1/2) 。
(月工資700 - 800元)每個月廠裡扣伙食費60元,現在扣90元。如果你不願意在廠裡吃飯,可以把90元退回(#3/2)。
(月工資900 - 1000元,視訂貨情況)每個月要扣伙食費75元、管理費15元(#4/2)。
(月工資600 - 900元)每個月要向廠裡交住宿費和伙食費180元(#5/2)。
(月工資700 - 900元)每個月扣住宿費48元、伙食費135元、醫療費用15元(#7/2)。
(月工資600 - 700元)每個月要扣除伙食費135元、住宿費48元、醫療費15元(注:可能是醫療保險)、紙巾費4元,住宿費馬上要提到88元(#9/2)。
(月工資450元)每月扣60元生活費、5元的紙巾費(#10/1)。
3、休息、休假和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過長必然影響到工人的正常休息和休假。在被調查人中,大部分人不能享受法定的假日和法定的休息時間。
一個月加班26、27次。只有月底可以休息一天。五一、十一、元旦時,把月底那天假放到月初,等於是沒有放假(#1/2)。
沒有週六週日,一個月只放一天假,30日發工資,第二天就放假(#3/2)。
每天8個小時正常上班,一個星期工作6天,除週三,六晚上不加班外,其餘晚上加班三個小時,星期天休息一天(#6/1)。
要是加班的話,每天上12個小時,例如上白班要是加班,就從晚上7:30至11:30。上白班的總是白班,夜班總是上夜班。我們倒是覺得,如果沒有事情做,加加班無所謂,但是,一加班,上白班的人就沒有什麼娛樂時間了,因為晚上要加班,不能出去玩。沒有週末,星期六上班不算加班,星期天上班算加班,星期天只有在沒材料做或工廠停電才能休息,不過這樣的情況好像我只遇到過兩次(#8/1)。
那些能夠享受到法定節假日和法定休假的被調查人,在休假期間也沒有工資。
產假45天,婚假20天,如果不夠,還可以續假5天,更長就沒有了,即使是老員工也不行,這些假都沒有工資。女工們在這裡生了孩子,或者把母親接到這裡帶孩子,或者在(孩子)滿月之後抱回家,交給父母帶(#1/2)。
十一和五一各休息一天,但都沒有工資。春節根據訂貨的多少來定休息長短,活忙時,放10天假;不忙時,放半個月的假,但都沒有工資。婚假大概是半個月到一個月,生育哺乳假2個月,不清楚有沒有工資 (#3/2)。
五一、十一放假一天,沒有工資。沒有產假,要生孩子了,提前一兩個月走,都不給發工資(#4/2)。
這個廠沒有婚假、產假,結婚、生孩子只能先辭工回家,然後可以再回來工廠上班 (#5/2)
五一休息3天,十一休息7天,元旦有時放1天到3天的假,但都沒有工資。過年要是請假回家,要扣工資。那些在這個工廠工作時間比較長的員工可能有產假,婚假,因為沒有請過,具體也不是很清楚(#6/1)。
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天數放假,婚假、產假只有江蘇總廠調到這裡的才有,這些人一般都是領導,外地員工沒有,只能自己請假(#12/1)。
也有兩位被調查人談到,她們所在的企業比較規範,加班少、能夠享受到國家的法定假日。
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放假,在這個廠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過春節有半個月的帶薪假,有3個月的產假(#2/2)。
部分被調查人反映,除非在工廠生產淡季,否則她們難以請到事假和病假,即使獲得批準,也有可能被扣工資或者獎金。在連續加班的情況下,女工們體力嚴重透支,此時,又很難請假休息,有些人不得不採取曠工的方式獲得短暫的喘息。
如果請假一天就會扣全勤獎和全天的所有工資(#3/2)。
請假也不能說完全不批,生病了最多可以請一天假,太累的時候,只好曠工。其實曠工很劃不來的,曠工一天,除了全勤獎和加班費沒有了,還要扣4天的工資。誰出來幹都是為了掙錢,不是出來玩的,沒有急事,不會請假的。希望工廠能適當允許請假,不要逼工人曠工,只有急事才會去曠工,曠工一次就扣一兩百元(#5/2)。
請假可以請得到,但會(被)扣當天工資(#6/1)。
活不忙的時候,可以請到假,但不能連著請假兩天以上,請假扣全勤獎30元,星期天請假不扣。反正一個月內只能請4至6天的假,如果請假超過6天,也就是說從第七天開始,就要扣當天工資13元。活忙的時候,很難請到假,最多只能請半天假。(問:女孩子來例假有沒有假?) 來例假也沒有假,這種情況也沒有人請假 ( #8/1)。
要是有訂貨時就沒有什麼假期,生病請假如果請不到,只好曠工。生病病得起不來床,主任說,死也要起來,真死了,才給你批假。趙**(被調查人之一)說:"我那一次連續通宵加班,太累了,請假不批,我實在受不了了,只能曠工,曠工扣了100元"。過春節回家,廠裡要扣半個月的工資,怕我們回家後不回來了。等到沒有訂貨的時候,就放長假,有時要放半個月,不過沒有工資 (#11/3)。
沒有什麼假期,請不到假。遇到趕貨的時候,連病假也請不到。要是病了,廠裡的衛生室就給點兒藥,讓吃一些,堅持一下,如果嚴重了,最多批準一個晚上不加班 (#13/3)。
4、勞動條件與職業安全衛生
多數被調查人認為,所在企業對女工的四期保護(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極為欠缺。鑒於被調查人大多來自女工比例較大的企業,應當說這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也是一個後果非常嚴重的問題。
經期廠裡沒有給任何保護措施,不舒服也請不到假。有病很難請到假,除非感冒發燒了才能批準(# 1/2)。
工廠沒有任何對女工的保護措施,經期不舒服可以請假,不過請假要扣工資和每月的全勤獎30元。廠裡沒有醫療保健室。主要是夜裡要上班,太累,生病的情況是有的,因為幹活太累,有的身體弱的女工曾經暈倒(#3/2)。
沒有任何保護女工的措施,經期不舒服不給請假,遊**(被調查人之一)說,有一次來例假肚子疼,從早上10點一直疼到晚上9點,找主管請假就是不批 (#4/2) 。
六月份的時候,天氣特別熱,廠裡沒有風扇,有6個人暈倒,回到宿舍。老闆看了看,說:"在這裡休息一下,馬上去上班"(#11/3)。
每個月都有幾個女工因為太累昏倒在沖涼房裡。上次還有一個女工暈倒在車間裡,搞得滿身都是天拿水。這樣的情況也沒有送醫院,就是讓老鄉幫助扶回宿舍,休息一下。像這樣的情況也只能請到一天假(#13/3)。
部分被調查人表示,在工作中會接觸有毒物質,但是沒有接受過職業防護的培訓,有些企業缺少必要的防護措施。而且這些被調查人通常並不瞭解她們所處的工作的環境中到底有哪些有毒有害物質。
車間沒有毒,就是作手術衣的車間裡有很多毛毛,皮膚會過敏。廠裡沒有安排體檢,也沒有進行過職業安全方面的培訓(# 1/2)。
(問:工作中接觸不接觸有毒物質?)這也要看是什麼車間和工作部門。像彩繪部那些人在工作中要接觸天拿水,這種東西有毒,聞久了不好,有頭痛的感覺,對皮膚也不好,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也沒有補助。沒有方法,有些人只好幹幾個月就走了。我們在的這個車間就沒有什麼不好(#3/2)。
會出現皮膚過敏現象,皮膚會癢,沒有防護措施。請假很難請的到,病假事假都很難請(#4/2)。
這個工廠沒有工傷,因為操作中人是不可以靠近機器的。不過為了保護機器,車間裡一年四季都要開空調,還要用抽濕箱,這樣對人體很不好,因為人體的水分都被抽乾了,現在每天都要喝很多水。工作中要接觸電子元件,聽說有輻射,但是沒有防護設備;焊錫線時有鬆香的味道。聽說有些電子廠的工人會出現咳嗽,鼻子痛的症狀。廠裡從來沒有組織進行過體檢或者婦科檢查。羅**(被調查人之一)說,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生病很難好,感冒一個多月了,一直不好。鄭**(被調查人之一)14歲來的月經,進廠一年後停經,不知道是否是因為電子元件的輻射引起的。羅認為,鄭年齡小,不知道如何愛護自己的身體,又不好意思看醫生。羅認為,我們身體就是出了問題。也不好向老闆要賠償。首先,找不到證據,憑什麼去找人家? (#5/2)
(以前工作的)那個鞋廠在工作中會接觸到天拿水,手碰到後就會癢,一抓手皮就爛掉了。以前工廠裡有些人出現耳朵、臉、手(潰)爛的情況。後來工廠規定必須戴手套、口罩和帽子,就比較少出現這些情況了,因為不戴要罰款。如果出現這種症狀,就可以找廠裡,廠裡會給藥,也會報銷醫藥費 (#8/1)。
沒有出現工傷,這個廠的工作沒有什麼危險。但是工作中接觸天拿水,現在的天拿水沒有以前好了,很臭,氣味很難聞。時間長了,當然對身體有影響,臉上會起痘痘,好像對月經沒有影響。不過聽說一個女工在1995年進廠後,時間不長就得了白血病,回家不久就死了。我們也沒聽說過職業病。廠裡沒有給我們體檢過,誰知道會得什麼病(#13/3)。
如果本組的活做完了,廠裡會派給本來不屬於自己的工作,可能是因為人手不夠吧,到其他部門做額外的工作,但是沒有額外的補助,所以引起工人不滿。例如,作彩繪的女工常被調去做洗坯、包裝、上釉的活兒,洗坯的工作很累。作彩繪的男工被調到高壓組去,做重體力活兒,還有的男工被調去做築漿的工作,都是很累的活兒。這些工作工資都不高。女工們都不願意乾洗坯的工作,很累,泥巴裡面有鉛,還有毒性,很多人的手指甲都洗爛了,而且也沒有多少錢 (#17/5)。
有時會出現工傷。比如機器壓到手指。這時廠裡會給出醫療費,但本人要被記大過,扣90元,住院期間工資扣50%,如果被記三個大過就會被開除(#6/1)。
有一位來自國有化工公司的女工(#12/1)認為,工作中沒有有毒物質,但是有些氣味,要求戴手套、口罩,工作條件還可以。她還談到企業在招工時要求比較嚴格,至少要高中學歷。平時經常培訓,一個星期一般有一兩次培訓。經常考試,講解安全知識,還有安全模擬。有一位來自製鞋廠的女工(#6/1)稱,工作環境有毒,新進廠的人要接受過安全培訓,上班要戴手套、口罩。但是她沒聽說過誰得了職業病。
5、社會保險與勞動合同
被調查人所在企業大多沒有加入社會保險(見附表1),儘管有些被調查人表示對企業是否加入社會保險不清楚,但是並不影響我們的上述推論。因為這種涉及工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工人不會不關心。另外,有被調查人表示,在企業中,只有工作了一定年限的人,才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1/2);另有個別企業為工人購買了其他的商業保險(#2/2/)。只有來自4家工廠的工人明確表示,廠方和她們簽訂了勞動合同(見附表1)。
6、權益維護
廣東地區的農民工以女性為主要構成。工廠大量招用女工,除了對女工在製作方面的所謂"心靈手巧"、對簡單工作的所謂"不厭其煩"的天生性格有所需要之外,更有因她們在管理方面可以"忍辱負重"的考慮 - "工廠願意招女工,因為女工聽話,好管理,而男工則愛打架"(#16/2)。在這些女工中,有一部分是未成年工甚至童工。在我們的訪談中,至少有4名童工(其中有兩人在訪談時已經年滿16週歲)。她們利用別人的身份證進廠,用的都是假姓名。據她們說,有的人即使沒有身份證,也可以進工廠,所以廠裡的工人有很多人看起來年齡都很小。這些尚未成年的工人,在工廠中要忍受比成年工更多的屈辱和壓迫,她們有時成為主管的"出氣筒"和成年工的"替罪羊"。
鄭**(被調查人之一,16歲)說:"在廠裡經常受冤枉氣,出錯就要挨罵。一個車間一個主管,一個車間主任,工人要經常受他們的氣,出了問題,沒有我的事也是我的錯"(#5/2)
冷**(被調查人之一,14歲)說:"有一次上班時出鼻血,去廁所清洗,被主管看到,非說我把線材搞髒了,罰了我100元。還有一次是別人上班打瞌睡,組長嚇唬她,我覺得好玩,就笑了笑,被主任看到,被抓到辦公室,罵了一頓,罰了30元,還貼了公告"(#11/3)。
大部分被調查人對自己的權益狀況表示不滿,有幾位被調查人提到,在工廠內部曾經發生過局部罷工,但是這些罷工並無結果,參與罷工的工人受到了廠方的懲罰。訪談中發現,工人人心不齊、無組織和對罰款的恐懼成為罷工不多,效果不好的原因。
我們覺得計時工資太低了,每個月算上加班工資才800多元,不加班只有600、700元。曾經有一個車間的人罷工,這些人都是計時工資的,他們一天沒有上班,晚上也不去加班,但是,最後也沒有什麼結果。參加罷工的人被罰款100至200元,有的人還被開除(# 1/2)。
工廠出現過兩三次老員工們組織的罷工,原因是工廠把計時工資改成計件工資,老員工覺得不合算。因為老員工做了五、六年了,底薪高,改成計件工資,她們覺得壓力太大,而且怕計件如果乾得太快,將來廠裡可能會降低工價。罷工的人一天沒去上班,晚上也沒去加班。廠裡說,如果工價不合理的話,可以調整。但是,一個多月過去了,還沒有給調整,我們想可能是需要時間調整吧(#3/2)。
工廠裡有人因為加班罷工,罷工就扣工人錢,按曠工處理,要扣50元,之後也不了了之,還有兩個工人因為參加罷工被開除。罷工沒有什麼用(#4/2)。
罷工每天都有。加班不按加班時間算工資,工作時間太長,受不了。統計員,班長帶頭罷工(#10/1)。
沒有人罷工,也沒有人想報復這個工廠,沒有人想過罷工。主要是人心不齊,有許多人不敢罷工,要罰款的,再說我們年齡比較小,誰也不敢。還有就是這個廠的工人有一半是湖南人,一半是四川人,那些湖南人和老闆是老鄉(#11/3)。
也有很多人想罷工,但主管都看著工人。大家沒辦法,都怕罰款,只好接著上班。以前有工人罷工,被罰款100元,還貼了公告,從工資裡直接扣錢,說是作為工廠的損失費。還有就是人心不齊。那些當官的帶頭進車間,像組長那樣的人,每個月的工資都是2000多元,她們的工作又很輕鬆,哪有不帶頭進車間的道理?她們不想罷工(#13/3)。
老闆在國慶日還要求工人晚上去加班,但是,大多數工人都拒絕去。後來,廠裡要求工人對不加班這件事情寫檢查,很多人也沒寫,也有些人寫了。廠裡威脅要對這件事情罰款,但最終沒有罰。我們在這個工廠3年的時間裡,這是唯一的一次工人們晚上罷工(#17/5)。
當被調查人問及,是否想過組織起來與資方談判,要求提高工資和加班工資,減少加班。她們大部分表示,工人們不齊心,而且也沒有與僱主談判的能力,有些人更將改善工作條件的希望寄託於資方。
(工人們)大概組織不起來,因為每個人都想的不一樣,有人願意加班,就是想多掙點兒錢。如果你和老闆談增加工資,他會說,你們既然想多掙錢,我也想提高效率,那麼就搞計件工資了。但是我們真不願意搞計件工資,就是怕將來幹得多了廠裡降低工價(#3/2)。
(問: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找誰反映?)其實有關伙食、加班、工價等問題都向車間主任反映過,沒有變化。粗查組十幾個人曾經一起找主任,要進辦公室和他談判工價的問題。但是,主任連辦公室的門都不讓她們進(#4/2)。
沒有人想過和老闆談判,我們也認為加班費不可能再提高了,因為我們這種計時工資,底薪不增加,加班費就不會增加。再說,人心也不齊,老的老,小的小,一般人也沒有什麼文化,這些工作又沒有技術,你不做,有人做;你覺得工資低了,人家覺得工資還可以。現在工廠那麼多,到處缺工人,你不想幹了,就換個工廠。(問:如果找老闆談判,加班費長一分錢也好呀)加班費真像你們說的增加1分錢,也沒有什麼用。你想,一個月才多掙20、30塊錢。這些孩子們(編者注:指其他女工)少出去玩一次,就有了。反正我們認為工資很難再提高了。這是一個小廠,經濟效益不怎麼好。老闆肯定是想盈利的,所以和他說也是白說。再說現在每年有幾個月沒有活幹,人家還給你發工資。這個錢不是白給的。說實話,作工的不好作,當老闆的也不好當。這樣,長工資就要靠老闆的良心了,他看到你辛苦,願意加就給加了,不給加就算了。有的時候加班太累,也向主管反映過。主管說,"都是為了掙錢,沒有累就沒有錢"(#5/2)。
(問:是否找過廠裡要求增加工資?)工資是廠裡規定的,怎麼可能和工廠談判呢?只能靠努力工作才能多掙些錢。即使工資提高了,伙食和住宿費用也會提高,所以,沒有想過要求增加工資(#6/1)。
計時工資的工人向主管反映,說工資太低了。主管說,質量出了問題,工資當然低了。工人們說,誰能保證不出問題呢?有的工人沒有辦法,只好選擇不作了。工資是廠裡定的,要是工資長了,住宿費、伙食費、醫療費等也會跟著長。從來沒有想過和老闆談判(#7/2)。
被調查人反映,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並無有效的措施加以抑制資方的違法行為;而資方也會採取各種手段,應付勞動監察部門的檢查。
上次加班時有人暈倒,有的人就偷偷給勞動局打電話。勞動局的人到廠裡檢查,過後有幾天沒有加班,後來還不是要加班?很多人都覺得加班太多了,想告訴勞動局,但是實際上沒有人去找,誰去呀? (# 1/2)。
(問:如果不讓辭工,找過勞動局沒有?)去年有工人辭工不批,告到黃江鎮勞動局,也沒有消息。勞動局每次到廠裡檢查,老闆就作假,做假工卡,改工價,改加班時間,老闆去接他們到辦公室,然後又直接送上車。他們根本和我們見不到面 (#4/2)。
我們要是到廠門口打電話,那裡的保安就要問給哪裡打電話。有的時候,那個主任的老鄉會跟著我們,也問電話打到哪裡去。他們怕我們給勞動局打電話。其實我們連勞動局的電話號碼都不知道。他們好像也不怕勞動局。冷**(被調查人之一)說:"有一次我和主任吵架,我告訴他我不幹了。主任說,你要是不想幹,就走。我說要結算工資。主任說,你還要工資?你連衣服都別想拿走。我說我要找勞動局去。他說,你以為你是誰呢?勞動局會管你的事情?勞動局的人能難倒我嗎?我們是當老闆的,就不可能和勞動局關係不好。主任還對大家說,你們別以為勞動局會幫你們,他們也不是你們的親人,為什麼要幫你們?我們把錢給勞動局就行了" (#11/3)。
(問:不讓辭工,找過勞動局沒有?)怎麼沒有找過?找過勞動局反映問題。上次我們這裡有一個人想辭工,不批,向勞動局投訴,那邊接電話是一個女的,她說,你想辭工,你們大家都想辭工,這是什麼事兒嗎?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別想搞倒老闆,聽說老闆把勞動局都買通了。勞動局到廠裡來檢查,廠裡就讓工人撒謊說,"每天工作9個小時,只有週一、三、五加班2個小時。加班費是白天的150%。週六要是加班,加班費是200%,週日都不加班" (#13/3)。
有些被調查人所在的企業屬於跨國公司全球供應鏈的組成部分。而被調查人表示,供應商在銷售商的例行檢查中通常會弄虛作假,有時候,工人也會以沈默表示抵制。
當客戶(杜邦公司)來工廠檢查時,主管發給每個工人一張表,讓工人按照表上的內容講話,像"每天早上8點半上班、星期天不加班、平時最多加班到九點半"等等,其實我們早上七點半就要上班了。我們不敢不這麼說,因為主管就在那裡盯著你 (# 1/2)。
每次有外方客戶來驗廠時,廠裡會發一張單子,要求工人撒謊,說,底薪每月450元,每月加班不超過36個小時。為什麼說底薪是450元?因為當時最低工資是這個數。那一天,未滿18歲的工人不用上班,也不讓呆在廠裡,讓他們出去玩,還發工資。那天我們這些在工廠裡的人都很齊心,既然不讓我們說真話,我們只好不說話了,結果驗廠就沒有通過 (#3/2)。
大部分被調查人表示,她們對工會不瞭解或者所在企業沒有建立工會組織(見附表1)。有些企業建立了一種溝通制度,通過員工代表會議、員工服務中心、員工權益委員會等機構接受工人的投訴;在小企業,甚至規定了員工可以直接找最高管理者反映要求。但是,這類制度似乎不能解決工人們的問題。
有的時候,老闆也會下車間來瞭解一些情況,我們也向他反映一些問題,但是沒有用。我們告訴他,伙食不好,後來飯菜還是老樣子。沒有想過組織起來,不知道什麼叫工會,工會是幹什麼的?沒有工人代表,只有人事主管,人事主管是在辦公室的,你們說的工會是不是就是坐辦公室的那些人?(# 1/2)。
由廠務經理(由老闆聘請的中山大學的MBA畢業生)組織員工代表會議,會議代表由員工自己挑選,一般選六、七個比較有資格的員工代表來反映一些生活、加班、伙食等方面的問題(#2/2)
這個廠沒有工會,只有人事科,有事只能找科長,科長再往上反映。鎮子裡面有婦聯(#3/2)。
廠裡沒有工會,但設有生活服務中心,工人要是有什麼不滿,可以直接去服務中心投訴,然後中心的人會來檢查(#6/1)。
工廠設有員工權益委員會,主要由主管組成的,不是由工人選出的。這個權益委員會主要辦一些晚會節目什麼的。廠裡有投訴箱,要是有什麼不滿可以寫紙條放到投訴箱(#7/2)。
這個工廠沒有工會,就是有一次過年,廠裡組織了一次抽獎活動,但是這是老闆組織的。如果有什麼問題,找管理部的人,一般在廠裡發生的事會給解決。還有就是加班工資還是比較低。(問:有沒有組織工人和老闆談加班工資問題?)沒有人想到要組織起來和廠裡談加班工資問題。有的人就是因為工資低,只好辭工。這個工廠倒是有一個女的,是董事長的妹妹,如果有事,可以找她。但是一般沒有人去找她。這個人還是可以的,不過有時管點兒事,有時也不管什麼事。(問:想不想組織起來?)我們肯定希望組織起來,希望有工人代表和工會來替工人說話,和老闆談判,把工資長上去,但是我們真是沒有試過(#8/1)。
廠裡有員工權益委員會,代表不是由員工自己選出來的。這個委員會主要是調解工廠和員工之間的矛盾,比如,員工反映加班時間太長,委員會就會進行調解,但過幾天又恢復原狀了(#9/2)。
不清楚有沒有工會,但是隔一段時間會發給工人一張意見書,不記名。經過工人提意見,(條件)會有所改善(#12/1)。
在這個工廠,如果你和主管有關係,是老鄉的話,就能得到輕一些的活兒。如果沒有這樣的關係,你人又老實,那麼就讓你幹很多活兒,完不成的話,晚上就要拖班,還要挨罵,主管會說你很笨,像豬一樣笨。如果受了欺負,只能下班後找老鄉講講,哭一下,還能和誰講?當官的理都不會理你(#13/3)。
一部分被調查人並不瞭解勞動法律,或者瞭解的程度僅限於"聽說過"。不過,她們也將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工資水平的希望寄託在法律和工會之上。
(問:你們想過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你們的要求?)不是沒有想過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但實際上沒有人去做(#1/2)。
聽說過《勞動法》、《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但不知道具體內容。勞動法好像是保護勞工的,工傷、拖欠工資都管。我們在老鄉那裡看到過一本《東莞勞動手冊》,那裡面有這些東西(#3/2)。
不瞭解法律,知道法律又怎麼樣呢?告到勞動部門有什麼用呢?要想改善工作條件只能找另外一家工廠,其實工廠一般都很黑,哪個工廠都一樣 (#4/2)。
(問:廠裡是不是按照規定給你們上了保險?)沒有任何保險。這個工廠就是給工人一個基本的工資和吃住,至於保險是不會管的。你就是一個打工的,生了病,有錢就去看病,沒有錢就別看病,死了也就死了,廠裡是不管的(#5/2)。
沒聽說過什麼法律知識。工業園裡偶爾會放一些法律方面的片子,是由勞動局放的,但很少去看(#7/2)。
瞭解一些勞動法律,知道工廠有些地方是違法的(#9/2)。
7、工廠內的生活條件
被調查人大多由廠方提供食宿,她們在工廠內的生活條件成為工作和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訪談中,少數被調查人對企業提供的食宿條件表示滿意,大部分人則表示不滿,包括,居住條件惡劣、伙食差、衛生差。
一個房間住12個人,房間大小是剛好可以放得下六張上下鋪床的地方。房間的衛生要自己打掃。廁所夠用,伙食很差,有的時候吃不下,只好到外面買(# 1/2)。
住廠裡的宿舍,宿舍與廠房分開,4至6個人一間,每間有廁所(沖涼房)和陽臺。夫妻一般在外面租房,但不給補助。伙食根據工人意見定功能表,一般兩葷一素加湯。 (#2/2)。
住廠裡的宿舍,12至14個人一間,住上下鋪,房間住的滿滿的,每個房間有沖涼房。衛生靠自己打掃。結婚的人一般在外面租房子,但不給補助。伙食不好,飯菜味道不好,每天青菜,蘿蔔,沒有什麼油水 (#3/2)。
住工廠宿舍,一個房間人多時住10個人,現在很多工人都辭工走了,每個房間一般只住6個人。伙食很差,沒有油水,青菜裡都是蟲子,不衛生,也不敢吃。剛到這個廠的時候,吃飯的時候不看還行,一看到有蟲子,有幾天都不敢吃飯(#4/2)。
(編者注:此訪談在被調查人宿舍)工人住廠裡的宿舍,這個宿舍聽說以前是醫院的住院部,很髒,很舊。每個房間住12個人,大小剛好可以放下六張上下鋪。廁所是集體公用的,很髒。沖涼房也是公用的。經常打不到開水,因為這麼大的工廠只有一個開水爐。羅**(被調查人之一)說:"這個廠可以免費減肥,吃不下去這裡的東西,我到這裡上班幾個月,瘦了十多斤。其實伙食比別的工廠要好一些,每頓三個菜一個湯。但是就是吃不下去,所以,現在不在廠裡吃飯了"(#5/2)
工廠的餐廳是讓外面的人承包的,伙食不是很好。住工廠宿舍,每個房間12個人(#7/2)。
廠裡包吃包住,不用交錢。住廠裡的宿舍,12個人一間,有時住不到12個人,沖涼也很方便,條件比我原來的那個廠好一些。伙食還可以,有魚、有肉 ( #8/1)。
伙食太差了,每天就是黃瓜、白菜、蘿蔔,連油都沒有,菜裡還有蟲子(#9/2)。
食堂的飯菜特別差,菜裡有蟲子,有時大家都不敢吃。有一次發現米飯是生的,只好吃菜,又發現菜裡有蟲子,只好盛點湯喝,結果湯裡也有蟲子,只好什麼也不吃。有時候吃的雞蛋都是毛雞蛋,裡面的小雞都長毛了。炒米粉的肉裡面有蛆,而且放了很多鹽,吃過之後,要拼命喝水。有時候可能是因為冰箱壞了,吃的肉都有味兒。蔬菜都是買最便宜的,差不多都是爛的。上夜班吃的夜宵,都是前一天的剩飯,有時候都臭了,大家寧願挨餓也不吃。食堂本來提供碗筷,但是總是不給洗乾淨,現在只好用自己的碗筷。30號發工資,31號食堂就不開飯,要是剛進廠的,第一個月沒錢,就只能借錢或者餓肚子。按照規定,如果加班到10點半以後,應當有一頓宵夜。但是廠裡經常在10點半之前5分鐘下班,這樣也就沒有宵夜了。住在廠裡,每個宿舍的人數不一樣,有的只住2個人,有的要住10個人。宿舍衛生自己打掃,每月要評比,要是打掃不乾淨,被評的分數很低,就要罰款30元,如果分數高,就獎勵20元。吃飯,上廁所,沖涼,打飯、洗衣服都要在排隊,200人只有三個廁所,廁所也是沖涼房(#11/3)。
廠裡包吃包住,條件還可以,就是伙食不太好,不適合四川人的口味(#12/1)。
在1997、98年那個時候,廠裡的住宿條件很差,夏天床板上很多小蟲子,女孩子們都被咬得身上全是紅點兒,很癢,睡不著,只能哭。向廠裡反映,廠裡就用天拿水灑在床板上,但還是沒有用,過了十幾天,蟲子又長出來了。當時沖涼房也少,人多,有的時候加班到1點多,2點多才能沖涼(#13/3)。
工廠包吃包住,飯菜特別差,米飯中有黑的東西,蔬菜都是市場上的剩菜買回來做的。所以,每天最多在工廠裡吃一頓。因為伙食不好,工人有時要罷工,最長的3天,最短的也有幾個小時,不過都沒有什麼用 (#15/1)。
廠裡雖然說是包吃住,但是太刻薄了,伙食太差了。沒有休假,不過有節假日。住宿是住在大車間裡面,原來一千多人,現在六百多人全部都在這樣的大車間裡面住,一共有四個這樣的大車間,現在每個大約住一兩百人。也有很多人自己掏錢在外租房子住,其中大部分是結了婚的(#17/5)。
8、招工與辭工
中國東南城市勞動力短缺的問題的確存在,資方也通過長期招工、降低招工條件、改善工作條件等方式緩解勞動力短缺的問題。
現在因為招工難,活又多,所以招工對年齡限制也比較鬆,有技術、會幹的一般都要,年齡大一些也要(#1/2)。
每個月底都有很多人辭工或者自離不幹了,因為工資太低,工作時間太長,生活又不好,工作那麼枯燥。這種工廠的活兒又髒又累,招不到女孩子,只能招年齡大的,所以,30多歲的人也要(#3/2) 。
這些工廠一年到頭都在招工,留不住工人。雞啼崗毛織廠情況略好一點,但是,進廠時還要給主管交介紹費,有時還要給這些人送錢,類似這樣的介紹費大概有要400、500元(#4/2)。
當女工們可以用以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資源、行政資源和組織資源過度匱乏時,她們普遍採取辭工的方式,這是本次調查中被調查人涉及最多的一個話題。她們中有些人是已經辭過工的;有些人是正在申請辭工的;更多的人則有辭工的意願。辭工,已經成為被調查人一種消極的防禦手段,以避免其權益受到進一步的傷害。但是,她們對辭工過程的描述證實,辭工可能使她們的權益遭受最後一次傷害。上述有關資方拖欠工資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資方限制工人辭工的一種手段。中國東南沿海城市近年來出現的勞動力短缺現象,使得工人們一方面難以辭去現有的工作;一方面較為容易的找到新的工作。但是,一部分被調查人的遭遇表明,後續的就業環境可能並無改善。有關辭工和勞動力短缺問題的訪談記錄見附件2(辭工與勞動力短缺:來自東莞女工的一些解釋)。
我們還訪問了一位來自農村的女工。在離家四年間,她一共轉換過分佈在北京市和廣東省4個城市的9個工廠,最終以工傷結束了打工的生涯。她四年的打工、辭工經歷生動地顯示了中國女性農民工在城市中的艱辛。鑒於對這位女工的訪談記錄較長,我們將其作為附件(見附件1"一位元女性農民工四年的打工、辭工經歷")。
9、對企業(雇主)的期望
被調查人對企業(雇主)的期望較低,主要集中在改善食宿條件,增加工資或者提高計件工資單價。
也沒有什麼更多的要求,就是希望計件工資能提高一些,加班費多一點,人家別的工廠加班費一般是每小時4元,這個工廠只有每個小時只有1.9元。還有就是把伙食搞得好一點兒,現在有時下班晚了就沒有飯吃(# 1/2)。
工人們都希望多加班,多掙點錢,因為底薪很難加上去。還希望請假的時候,如果合情合理的,應當批假(#5/2) 。
工作時間太長了,而且不按照加班時間來算加班工資,工人做多少時間,就應該按多少時間算錢。不能壓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希望伙食能好一些,工資能提高一些,辭工的時候能把工資都結算清(#9/2)。
-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課題組:"關於民工短缺的調查報告",2004年9月9日,"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網站"(http://www.class.com.cn/newsdetail.cfm?iCntno=2392)。(返回)
- 張俊九:"工會組建實現突破性進展,會員達1.34億","全總工會十四大網站"(http://14da.acftu.org)。(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