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法律手段,幫助勞工維護其被侵犯的權益,是中國勞工通訊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長期以來,中國勞工通訊收到大量的來自國內勞工的求助電話和電子郵件,通過報刊和互聯網,我們幾乎每天能看到中國勞工遭遇的不平並能收集具體的相關信息。為此,從2003年起,中國勞工通訊和國內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記者,通過他們與地方政府的有關部門開展合作,對權力被侵犯的勞工進行法律咨詢和訴訟等方面的援助。我們法律援助的對像,通常是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幫助而又求助無門的工人。他們所遭遇的,多是被無理解雇,工資被拖欠,受工傷或染上嚴重的職業病而沒有應有的救治和醫療,沒有依據法律規定所應得到的補償和撫恤等。這些個人的悲劇,不僅具體表現著中國勞工的悲慘境遇,也暴露了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缺陷和不完善,暴露了部分行政、勞動監察和司法部門的瀆職或行政不作為。
這種法律援助的目的,首先是以具體的,有時是緊急的行動來保護工人最基本的權益,甚至是保護其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其家庭的基本生存;其次,是用和平、合法的手段避免和解決可能激化的勞資衝突,避免工人在這種可能激化的衝突中再次成為犧牲品;第三,通過這種法律援助,使中國勞工建立起於社會其他階層的聯系,不再孤獨,同時在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益的過程中,勞工之間建立起新的聯系,形成和發展最初的團結精神,並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增加自信。第四,這種法律援助和勞工司法維權的行動,能對資方和地方的行政和勞動監察部門形成壓力,迫使他們尊重勞工,遵守和執行勞動合同法等現有的勞動法規;最後,通過這些維權的法律行動,暴露現有法律和政府規定的不合理或缺陷,使之得以修改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