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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腳律師”帶領鄉親打官司 歷時五年終獲成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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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才(音譯)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資源鄉源水村農民。2003年9月,城步縣政府修建公路,佔用農民土地、房屋,但在補償問題上卻出爾反爾,將經過省政府批準的每畝土地2萬5千元補償標準擅自降低到每畝6千元,178戶受影響的農民推舉楊宗才爲代表維權,在5年多的上訪、調解和訴訟過程中,楊宗才經歷了無數中國農民的共同經歷,被縣人大主席在調解會上大駡刁民,到北京上訪被縣公安局押回來拘留,縣公安局負責人甚至威脅要把當初因炸毀楊家房屋而被判刑的人放出來搞死他,但是楊宗才幷沒有退縮,最後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代表178戶農民與縣政府達成了調解,縣政府拒絕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但楊宗才仍不放棄,又通過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迫使縣政府依調解書發放了178戶農民的補償款。現在,楊宗才被農民們譽爲“赤腳律師”,繼續以自己的法律知識協助權利受到侵害的農民打官司。下面請大家繼續收聽楊宗才跟我的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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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你一直都是在看司法考試的相關書籍,想通過司法考試,你就到現在沒有考嗎?

楊:還沒有考。

韓:這等于是這明目張膽地對你進行打擊報復啊!

楊:對對對。

韓:最後關了你這8天以後,你有沒有再採取什麼,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什麼的?

楊:我提起行政復議了。我提了復議了,他們又在背後搞我。

韓:怎麼搞你?

楊:是這樣的,我提起行政復議以後,不是我打贏官司了吧!那不是要申請一筆差旅費,去縣政府花的,一次上訪多少錢嘛!

韓:就是打官司的時候村民給你集資的一部分錢。

楊:不是,我打贏官司以後,我申請我的差旅費。

韓:就是打贏官司以後,村民給你支付你的差旅費?

楊:對對對。

韓:這筆錢,一共是多少錢呢?

楊:一共是老百姓給我15萬2千塊錢。

韓:15萬2千塊?差旅費一共是多少錢?

楊:13萬多塊錢。

韓:13萬多塊錢?這些都是有票據什麼可查的?

楊:有票據的。

韓:他們把你這個錢是怎麼?給沒收了還是什麼?

楊:不是沒收,他說我這錢,讓我納稅,他講我是做律師,他讓我納稅。

韓:他讓你,這筆錢讓你納稅?說你是律師?你不是還沒通過司法考試的嗎?

楊:他說,他說你已經是律師了,因爲那個《人民日報》啊,那個中央電視臺都廣播了我的那個案子啦!他說我這個“赤腳律師”,要我繳費。

韓:哦,說你是個“赤腳律師”?

楊:對對。

韓:讓你就這部分,就是村民給你的這些差旅費,讓你就這些錢作爲你的收入來繳稅?

楊:對對對。

韓:你有沒有交?

楊:我交了8千塊錢,如果我不交,他要把我刑事拘留,他說了。

韓:哦,不交的話就按刑事拘留?你最後就交了?

楊:交了,對。

韓:那現在情況怎麼樣?

楊:現在情況這樣的,交了以後,2008年的時候,我修那個房子嘛!

韓:08年的時候你自己修房子,蓋的房子?

楊:對對對,房子還沒有竣工,他因爲有一個原來跟我們上訪的一個人,他就把這個房子給告了。

韓:也是被拆遷戶,跟你一起上過訪的?

楊:對對對。他要找我要15萬塊錢。

韓:跟你要多少錢?

楊:要15萬塊錢。

韓:15萬塊錢?爲什麼要跟你要15萬塊錢呢?

楊:他說我在上訪,這個老百姓給我的錢,他要佔一點點比例。

韓:他要佔一些比例?

楊:對對對。

韓:那最後是怎麼?他就把你的房子給弄了?

楊:對對對。是公安局挑撥的。

韓:是公安局挑撥的?

楊:對對對。現在那個人已經判刑了。

韓:那個人已經判刑了?是因爲什麼判刑的?

楊:他就是爆炸嘛!爆炸我的房子嘛!

韓:他是被判刑,判多長時間?

楊:判了3年徒刑。

韓:3年?你怎麼知道他是被警察指使還有挑撥?

楊:是這樣的,我到2007年的,2008年的時候吧,因爲我的補償款,他扣著我的不發,我的補償款一直扣著不發。

韓:扣下你的補償款不發?別人都發了,就是不發你的?

楊:對對對。我就到長沙市上訪。到湖南省人大想問一下法院這個問題。那個公安局的把我從長沙接回來。接回來以後呢,就不讓我進這個家,就把我直接拉到公安局去了。拉到公安局去了以後呢,那個公安局的局長說,你還要去上訪啊?我就把那個楊寶成(音譯)保釋放出來搞死你,他說。

韓:什麼?

楊:他要把那個炸我房子的人放出來搞我,搞死我,他說。

韓:公安局長威脅你說,你要再上訪的話,就把炸你房子的那個人從監獄裏放出來搞你?

楊:對對對對。我們當時有3個人在場的,公安局的2個人,我1個。

韓:後來他沒有真的這樣做吧?

楊:他沒有。

韓:現在你家裏的情況怎麼樣?

楊:現在我的家裏,我因爲我房子沒了,我沒有修房子錢,租房子住。

韓:你租的房子現在?

楊:哎,我原來自己住那個房子,那個過渡補助費一直不給,我在人家這租房子啊!

韓:就是過渡費,過渡租房的費用一直不給你?

楊:哎,還有個土地使用、使用權證也不給我辦理。

韓:可不可以說,到現在爲止,你作爲村民178戶村民的訴訟代表,最後給大家打贏了官司,省裏、市裡、縣裏跑來跑去,這樣被拘留,最後大家的錢都拿到了差不多,現在就剩下你?

楊:對。

韓:反而什麼錢都沒拿到?

楊:我的補償款還有一部分沒有拿到。

韓:補償款還有一部分沒有拿到?過渡期的這個租房,應該拿到的錢也沒有拿到?

楊:對對對。

韓:你本人是什麼?是在家務農呢,還是有其他的什麼職業啊?

楊:我沒有職業,我就是農民啊!我60歲了。

韓:多大年齡啦?

楊:我60歲了。

韓:60歲了?當初爲大家做訴訟代理,做村民代表有沒有想過,有沒有擔心過會被打擊報復?

楊:我也擔心過。

韓:以前想過的?爲什麼還要做呢?

楊:因爲我只想爲人民,反正我60歲了,也爲人民做一件好事,也是應該的吧!

韓:那現在有沒有後悔啊?

楊:沒後悔。

韓:沒有後悔?下一步準備怎麼辦?

楊:我現在也還是爲老百姓在提供法律服務啊!

韓:是收費的還是免費的呀?

楊:我一部分是免費的。

韓:有一部分免費的?

楊:哎,他能夠給我一點錢就給,不給也就算了。

韓:哦,現在找你的人多嗎?

楊:多啊!

韓:都是關于什麼案子的呀?

楊:都是徵用土地、房屋拆遷的。

韓:都是你們本縣的嗎?還是有外縣的?

楊:不是,主要一個是婁底地區的,阜陽地區的,本地的。很多外地的,因爲他說他網上看到我在中央電視臺,都報道了我這個打官司的事蹟嘛!

韓:中央電視臺曾經報過你替村民打官司這事?

楊:對對對。

韓:什麼時候報道的?

楊:2005年5月11日、12日兩天時間做廣播了。

韓:在中央台的,幾台,哪一個節目啊?

楊:是早晨,早晨6點到8點。

韓:是什麼節目?

楊:就是一個新聞頻道吧!

韓:所以現在在網上還可以找到是吧?

楊:找到,現在,你就打這個,拿一個主頁裏面打一個長沙市中級法院司法不公,他就出來我的材料了。

韓:哦。是中央電視臺給你做的採訪?

楊:就是啊!中央電視臺有一個,《人民日報》吧!《人民日報》給我做的採訪。

韓:這也是2005年嗎?

楊:不是,2007,07年。

韓: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分別給你做採訪,也報道你的事,似乎對你遭受迫害這個情況,沒有起到什麼?

楊:沒,哎,這個就沒有了,我這個打官司的過程,他就給我報道了。

韓:哦,這部分你受迫害的這部分沒有報道?

楊:沒有報道。

韓:星期四晚上同一時間,請大家收聽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農民——被人們譽爲“赤腳律師”的楊宗才跟我的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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